小莫:再谈“烂好人”

上一期提到旅居国外的友人借出身份资料帮助闺蜜,结果反变“烂好人”,被搞得鸡毛鸭血,赔了夫人又折兵,文章出来后引起身边友人热议,纷纷向我分享他们遭遇的类似经验。

其实我本身就有一个非常难忘经历,而且是我刚踏入唱片宣传界不久所遇到的事件!虽然是一个非常糟糕的经验,可以用来时刻警惕自己不要再做“烂好人”。然而人心肉做,这些年来遇到无数求助要求,我还是心软给予帮助,但之后却被恩将仇报的案例屡见不鲜。

话说30多年前我在第二家唱片公司上班,刚接手签约旗下的“筷子姐妹”的专辑策划宣传,当时为专辑安排了一个星期的录音时段,那时我跟录音师熟稔起来,她也把舞蹈员闺蜜介绍给我,那个时候我们三人常窝在一起感情甚笃。

某日录音师约我见面并要求我提供身份证资料及复印本给舞蹈员闺蜜,并告知我说闺蜜刚离婚并已搬出来自己住,感情受伤之外还面对经济问题,另外亦因前夫问题导致她的身份被拉黑而无法申请家用电话。

我得知这些情况赶紧提议,会把歌手的新歌排舞部份交给闺蜜负责好让她赚点钱度过难关,另外也会把身份证复印本提供给她,好让她申请电话以方便顾客联系安排商谈。

事过一年多某日我突接获电讯局红色警告信,告知我说以我身份注册的家用电话经已拖欠千元电话费,倘若不即刻缴清欠款,我将面对被提控,当时入世未深的我被吓得魂飞魄散,赶紧联系舞蹈员友人,怎知她冷言冷语回说:“我就是没钱还电话费,你要我怎么样?”

听她如此无赖回应,我气得跺脚并回说:“那么我的歌手这个月的排舞费用,我将直接扣留下来缴付你的电话费!”

结果她即刻化身泼妇骂街并警告威胁我说:“你尽管试试看扣留我的舞蹈费,我绝对不会让你好过!”

盖了电话我急忙拨电给录音师好友告诉她我面对的窘境,并埋怨她说也都因为她的提议,我才会傻乎乎地把身份证资料交给她的闺蜜。怎知录音师好友的回答才真正让我哑口无言,因为她说她就是知道闺蜜有前科,常借用别人身份申请电话,而且都长期未缴费而导致电话被强制停用,被借用身份证的人则被电讯公司提控,所以她本身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闺蜜使用。

我听她这么一说,心真的凉透了,我问她为什么会让我去做这个傻瓜,她尴尬苦笑不发一言,最后小声答了一句:“当时身边就只有你可以被利用嘛……”

活了半百我还是一直在努力学习中,虽然说好人好事依旧要做,但防人及害人之心绝对不可无,但无论如何,敬请紧记千万不要做“烂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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