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流一滴血酷刑
比流血刑罚更让人头皮发麻

无论古今只要犯了事的人,都会受到惩罚,不过现代文明社会的刑罚与古代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在古代文明不开化的年代,君王以及掌权者就是一切的主宰,任由自己的意志创造出很多令人心理和生理上都很难接受的刑罚。可能大家能想到最为残忍的刑罚就是五马分尸甚至是凌迟处死,那样的场面想想都会觉得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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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古人还真的发明了很多种不流一滴血的残忍方法,了解后不得不觉得很“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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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就是笑刑。说起笑刑可能不耐痒的人会更有体会,这种刑罚一开始其实是始于17世纪欧洲的一种刑罚,就是将犯人的双脚固定住,然后在脚心涂上蜂蜜、白糖或者食盐等山羊会喜欢的东西,让山羊一直去舔舐犯人的脚心,因此使犯人奇痒难耐,轻则休克,重则会因无法制止大笑窒息而亡,在我国历史上,在汉朝出现过,不过这种刑罚还是一种贵族刑罚,因为不会在身体上留下任何痕迹,既能惩罚人,又能给贵族们留下颜面。不得不说,真是为了满足上位者的虚荣心,什么方法都想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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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生坑。这种相比较而言可能会更痛苦些,其实就是“活埋”,但是会将头部露出来,不给吃喝,一直那样好几天,即使不窒息也饿死了,所以这也算是一种慢性折磨,其实除了身体上的不适,还有就是心理上对于未知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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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是浴桶刑。这可不是让犯人舒舒服服地洗澡,当然也是需要坐在浴桶里,不过浴桶里放的并不是水,而是粪便。这种污秽之物自然很容易招惹蚊虫,时间越久越多,这无疑是最残忍的一种不见血的刑罚。

大家认为呢?所以在古代一些事情,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