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爱钱父母 出租孩子当扒手

外出作案的时候,惯犯会锁定店员少的商家,让1名妇女负责把风,2名妇女负责支开店员,小孩子则负责溜进收银台偷钱和手机。
外出作案的时候,惯犯会锁定店员少的商家,让1名妇女负责把风,2名妇女负责支开店员,小孩子则负责溜进收银台偷钱和手机。

穷疯了吗?竟然把亲生孩子租给犯罪集团,当成偷窃的筹码!

近年来中国产生了一种“租童行窃”的风气,长租五万元人民币(马币三万二左右)一年,短租一两百元人民币(马币64令吉左右)一天。

真相绝对是让人愤怒可悲的,因为这些可怜的幼童竟然是被亲生父母无情地“出租”给犯罪集团,作为实施行窃的工具。这些被租借的孩子,每天出入于商场、门店、店铺,他们瞄准店里的手机、包包,手法熟练到可3秒偷取一部手机,40秒成功盗窃店铺里的钱,神不知鬼不觉!

中午12点左右,店里来了两名打扮时髦的女顾客,当店长正忙碌招呼她俩之际,谁也没有注意到跟着进来的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进店之后,视线一直盯着两名销售员的方向,发现没人注意到她之后,立刻弯着腰窜到收银台里面,很快便锁定了放在柜子上的一只红色手提包。

过了一会儿,店长到柜台为别人结账时,发现自己包里8000人民币(马币五千左右)不翼而飞。

后来店长查看监控,确实视频中实施盗窃的小女孩,她叫清清,此事报案闹大后,也震惊整个中国,进而更揭露了租借孩子已成为一种歪风气,一种犯罪产业链的诞生,许多人竟然通过这种方式“发达致富”了,更多的人来效仿,不觉可耻,反倒以此为荣。

这些被出租作窃贼的小孩,多是属于“超生”儿,没有户籍,部份人更从来没上过学,身世可怜。
这些被出租作窃贼的小孩,多是属于“超生”儿,没有户籍,部份人更从来没上过学,身世可怜。

不知偷窃是违法

清清从出生以来,她从来没有去过一天学校,也没有接触过集体环境。清清也不知道自己确切岁数,更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心理老师为其做学龄前儿童认知能力测试,发现其心智大概只有4到5岁左右,但从身高体重来看,她应该有6-7岁的样子。

清清说,她跟着2个阿姨已经好长一段时间。

“阿姨要我一天起码偷十部手机,这样就给买零食吃。”清清稚气地说。

清清在被询问的时候,展示了偷盗技巧,在她眼里,这是阿姨教他们玩的一种叫作“捉迷藏”的游戏。在清清还未踏上行窃之路前,这些妇女对她进行过培训,她们会放一只皮夹或者一只手机在桌上,然后让清清留意在场人员的视线,趁着大家没注意到的时候,迅速拿起手机,塞进衣服内。

成功得手后,还有两个步骤清清是必须完成的,一是迅速将手机关机,二是得手后拉扯妇女衣角表示成功。

清清小声说:“阿姨们一直提醒我,一定要动作快,手脚灵敏,不能被别人看到,若被人看到或是行动失败,回家我就要挨打。”据查悉,清清多次窜至商场偷窃,涉案金额高达四万余元。

为了调查案件的真实情况,检察官专门到清清的老家——湖南省某县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一名计生干部透露,清清的母亲在1986年出生,今年31岁,却已生了6个孩子。好长一段时间,他们一家都没有回过老家。为什么会生这么多孩子呢?生了那么多娃怎么办?这些娃不去学校,从小学习偷窃技巧。等娃稍微大一点的时候,把他(她)租借出去,还能换得经济利益。

据当地人爆料说,该村有一种“外流盗窃”现象,即一部分超生家庭的亲生父母,将孩子出借给他人去实施偷盗行为,按天计酬,每天约一两百人民币,如果按年计算的话,年酬在5万元人民币左右,基本上已经形成一个产业链。

清清的个案,仅是中国的冰山一角,好像她这样的幼童,没有上过学校,却被家人“出租”进行盗窃行为的简直多不胜数。

张女士接受访问说自己新买的手机就是被5岁小男孩偷走。
张女士接受访问说自己新买的手机就是被5岁小男孩偷走。

出租亲生儿赚钱

上海警方在1年4个月的时间里抓获了150名“租童盗窃”或者亲自盗窃的女性嫌犯,而她们都来自同样的地方——湖南省的道县和江永县。租娃做小偷甚至成为“产业链”,令人触目惊心。

“租童行窃”为何灭之不尽?因为往往警方在抓了小偷之后,也只能教育后放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赚钱的人家一个接着一个地生,用怀孕和哺乳作为盗窃的护身符。

问题父母不负责任地生下越来越多的孩子,然后再带着孩子去盗窃或者把孩子租出去。即使被捉,往往还会采取迂回战术,则装作是小孩的母亲进行责骂,“谁让你偷东西的!”如此,很容易不了了之,警方也无可奈何。

“真想问问这个孩子的母亲,你是不是配为人母?”海口府城一家服装店店主符女士异常气愤,不止是因为最新款苹果手机被偷,加上在查看监控后,发现将手机偷走的,竟然是一个五岁左右的女孩。

一段监控视频显示,符女士的店里来了一位身穿黑衣的中年女性顾客,她还带了一个年纪约4、5岁的女孩,看上去就像一对母女。

这名女孩身穿黄色上衣,下身穿粉红色裤子,留着再普通不过的可爱娃娃头,很难让人把她想象成一个小偷。

在靠近服装店前台的一排架子,是该店的袜子区,两人走到这里就拿起几双袜子来看,这时,店门口又进来几名顾客询问衣服尺码等问题,分身乏术的符女士只好丢下这对“母女”,去招呼其他客人,此刻那个小女孩就跑进了前台,将收银台最外侧的柜子打开,看到里面放着一部手机,就拿了起来塞进自己的裤子里,并娴熟地用上衣盖住。

随后,她又拉了几下旁边的两个抽屉,不过装钱的抽屉因为上了锁,女孩没能打开,最终选择了放弃。

钻进收银台,拿走手机,试拉了两个抽屉,这个年幼的女孩只花了十多秒,从她们进来到得手后离开,总共也就用了2分钟。

另一边厢,石家庄的张女士很气愤,因为自己刚刚花3000元买的手机被偷了。当她调出监控回看被偷全过程时,她完全呆住了,因为偷手机的小偷太特殊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据张女士说当天自己在汇华广场上班,新买的手机就在桌上放着,一对夫妇带着一个5岁左右的男孩过来了,张女士在给他们介绍产品时,5岁男孩用纸盖住张女士的手机,并偷走了。

从监控里可以看出这个孩子手法熟练,非常冷静,偷完手机后镇定自若的离开了,一看就是惯偷。

张女士说自己很心痛,因为这么小的孩子就开始偷东西,长大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偷盗财物屡屡得手

为什么屡屡得手呢?因为谁也不会在意一个孩子。

从监控资料显示,一般上是3到4名妇女组成一个团伙,外出作案的时候带一个孩子。通常一个妇女把风,两名妇女遮挡销售员的视线,而实施盗窃的,则是由幼童来进行,她们主要的目标有两个,一个是店铺收银机里的钱,另一个则是手机。据说有小孩作案手法不够娴熟,被退回给孩子的亲生父母了。

“孟母三迁”、“岳母刺字”、“曾子杀猪”,这些历史典故都说明父母不辞辛劳,只为实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然而,湖南省的道县和江永县的这些糊涂父母,非但没有给子女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反而把出租子女作为不劳而获的“生财之道”。

加上出租孩子的父母法律意识淡薄,助长了这条违背伦理道德的“罪恶产业链”发展。大多数农村人都不清楚法律的规定,认为反正孩子还小,出去行窃就算被抓,国家也处理不了。于是这些父母把“出租孩子”看作了一件小事,不过就是一个陌生阿姨带出去逛一天;把“孩子行窃”看作了一件小事,不过就是小打小闹,孩子也没干什么杀人放火、伤天害理的大事。

养不教,是父母之过。出租子女去偷窃,则是极端的不负责任,更是造孽。作为父母,怎能忍心孩子去干这样的事情,一步错,步步错,这样是会毁了孩子的一生。

“3岁看大、7岁看老”,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就学会行骗、偷窃,甚至是用暴力解决问题,养成了习惯,那么这些不好的品质就会伴随他的一生,长大了,再大的事他们也敢干了,谁会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做一辈子小偷,最后身陷囹圄?

人穷不能志短,发财怎能不择手段?不要让这种悲哀,出现在孩子的身上。

以往曾有孕妇因犯案而落网。
以往曾有孕妇因犯案而落网。

賊婆之乡 出租子女做小偷

除了把孩子租借给犯罪集团当小偷,让人悲哀的是,也有为数不少的妈妈们竟然教孩子当小偷。

湖南道县,这座历史文化悠久的古城,近年频现“孕妇盗窃团”:她们以家族邻里村人关系为纽带,“传帮带”形成气候,流窜各地行窃。据道县官方统计,2010年至2016年4月,该县的“外流盗窃案”每年大约有四五百起,涉案人多是孕妇和儿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涉案的孕妇盗窃团伙利用这点,携带儿童作案以逃避法律制裁。进而,这里的妈妈们不断怀孕,盗窃,哺乳期,盗窃,然后再怀孕,再盗窃。在这类外流盗窃案中,有的孕妇携带自己亲生孩子作案,有的携带他人的孩子交叉作案。

有一位孕妇涉案人朱青在怀孕和哺乳期期间,共有47次被警方抓到过,最后均是不执行拘留或教育释放。这位涉案人曾表示,身边的环境就是这样,一旦有小姐妹怀孕了,大伙儿就一起劝她赶紧乘机去作案,不要浪费这个特殊时期的“生财之道”。

有一女人为了偷窃,怀过8次孕,偷窃了十几年。也有的女人,担心孩子多了不好养,又不想错过这个“赚钱”机会,甚至不惜频频流产。

“以前抓了这样的人,头都是大的,抓了又放,放了又抓。而可怜的孩子们今天被解救,明天被领回,后天再被出租。”道县公安局副局长廖普来对记者说。

根本原因在于这种犯罪游走法律边缘、逃避执法打击,而办案机关却面临适用罪名难、取证难、儿童保护难这三个难题。记者认为,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规等种种措施都是治标之法,从源头上管控才是治本之策。

↓↓↓↓↓ ↓↓↓↓↓
更多《劲爆头条》看这里
劲爆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