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某科技公司董事长阿玮,明知人妻小纯(皆为化名)已有婚姻关系,仍展开热烈追求,两人迅速发展出亲密关系,不仅密集约会、共度夜晚,更在短短一个月内多次发生性行为。小纯的丈夫发现两人暧昧对话纪录后,气愤提告,请求精神慰抚金100万元。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认定阿玮已严重侵害配偶权,判其赔偿80万元并负担大部分诉讼费用。
判决指出,丈夫与小纯于2022年(民国111年)结婚,婚姻关系持续至今。2024年底,阿玮与小纯相识后,尽管对方表明已婚,仍主动展开追求,并在2025年1月间多次与小纯发生性行为,甚至安排出国旅行与共度夜晚。
丈夫提供的LINE对话纪录显示,阿玮与小纯互动极为亲密,对话内容多次涉及性暗示与私密话题,男方曾传「只有那天妳在身边睡最好」、「现在还会痒吗?」、「想在妳身边当个小狗」、「不好意思让妳的床都是汗水」,甚至讨论怀孕与避孕问题,女方传讯说道「你不是结扎吗」、「下次还是要拔出来」、「两次都在里面很紧张。」阿玮还曾传送名片与自拍照给小纯,法院据此确认其身分无误。
尽管阿玮辩称配偶权并非法律保障权利,强调「性自主」、「人格自主」,并否认对话纪录中人物为自己,但法院不采其说法,认定其与小纯间关系已远超一般朋友范畴,构成严重侵害。
法院指出,尽管通奸已除罪化,配偶间仍应遵守忠诚义务,婚姻制度应受民法保护。根据现行法令及大法官解释,配偶权若遭严重侵害,仍可透过民事诉讼求偿。本案中,阿玮与小纯不仅有多次性行为、共同旅游与过夜行为,对丈夫造成明显精神创伤,已构成侵权。综合考量双方身分、经济状况、损害程度后,判决阿玮应赔偿丈夫精神慰抚金新台币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