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人妻小花(化名)某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收到陌生女子小美(化名)留言,自称是丈夫阿明(化名)的前同事,表示有事情想与她面谈。小花出于好奇赴约后,却被告知丈夫与小美有婚外情,甚至发生性关系。经法院审理,法院认定小美的行为侵害小花权益,最终判决须赔偿精神慰抚金30万元。
根据判决书,小花与阿明婚后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婚姻原本和睦。不过,今年6月21日,小美在小花的Threads贴文下留言,称自己在小花家楼下,想聊聊。小花同意后见面,小美坦承其于离职后仍与阿明在5月24日、5月31日及6月11日,在车内及汽车旅馆发生不伦性行为,并提供LINE对话与个人记事作为证据。对此,阿明也承认不伦行为,小花事后将小美告上法院,求偿60万元。
案件经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时,小美辩称,她原本并不认识阿明,而是因工作及孩子就学相关事务,经阿明主动接近后才开始互动。当时她心理状况不佳,加上经济、家庭与工作压力大,阿明便成为她的聊天对象。后来,她才得知阿明已婚并育有子女,阿明却在了解她的家庭与感情状况后,持续与她发展不正当关系。
小美表示,阿明得知她将于5月底离职后,更加频繁与她联络,甚至在她休假时传讯表达思念与不舍,并邀约5月24日一起吃早餐。当天,她将机车停好后,阿明要求她前往汽车停放处,并邀她进入车内锁门,并要求「帮忙服务」,她出于恐惧未敢反抗而照做。之后,她因害怕阿明掌握把柄,不得已于5月31日再次赴约发生性关系。后续,阿明多次邀约至住家,她均婉拒,最终于6月11日改约至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并要求删除讯息纪录。
小美提到,随着事件发展,她察觉阿明是有计划性接近自己,且她并非唯一受骗者,因此感到良心谴责与极度不安。最终,她拒绝再次见面,并主动联系小花坦承过错,提供手中证据,让小花得知阿明多次欺骗其他女性,借此与阿明断绝关系。
小美也强调,虽然自己确实侵害了小花的配偶权,但她身无积蓄,尚有未偿还的学贷,配偶也患有癌症,且还有子女需要扶养,因此无法支付过高的精神慰抚金,请求法院酌情减少赔偿金额。
不过,法官查阅小美与阿明的LINE对话后发现,阿明曾询问:「那天没有嗨吧」、「很喜欢妳吃吃啊」等讯息,而小美则回覆:「没有」、「只有喜欢吃吃喔,下面的感受呢」,显示她是出于自身意愿与阿明发生性关系。法官也认为,小美对阿明事后询问的回应属正面,并未表现出不情愿,因此判决小美须赔偿小花精神慰抚金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