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确定援引两大律法,开档调查网红兼大马歌手朱浩仁的国歌嬉闹视频,一旦被判罪成,涉案者将面对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坐牢不超过1年,又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公正党士拉央区部青年团纪律及法律组组长汤良旺,于鹅唛县警区报案后告诉本报,鹅唛县警区于下午约4时45分,知会他已开档进行调查。
“除了1968年国歌法令(第390条文)之外,警方还引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调查。”
他补充,虽然390条文的刑罚很轻,即只罚款1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个月;但233条文却能起到重惩和杀一儆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