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第二警察分局一名卢姓警官,4年前在台北任职时,和当时的警花女友发生性关系,却偷拍性影像,更后制放到社群平台贩售,至少卖出百份,获利超过30万元,北检日前依法起诉。据悉,卢姓警官除了偷拍警花前女友,还曾隐瞒感情状态「骗炮」多名女记者,转调台中后仍不改恶习,到处传讯拈花惹草,恶劣行径连警界同仁都看不下去。
起诉书内容指出,卢姓警官于2021年与被害女警交往,后调回台中结婚生子,接着在2024年5月剪辑偷拍影像,并在网路社群Telegram兜售,以「警花风云录 谜题之音:超越夏XXㄉ大物」、「IG拥有高达近10万粉丝网美,职业还是人民保姆」等标题,吸引买家购买,至少卖出百份,不法获利超过30万元。
据了解,卢姓警官为警大80期毕业,是两线二警务员,曾在台北松山分局、中山分局担任所长,因长相斯文,谈吐幽默风趣,又有健身习惯,在职场上异性缘相当不错,但卢姓警官却利用这点,隐瞒「有女友」的感情状态,与多名女记者发生关系。
经查,卢姓警官约在3年前调职回台中老家,后与民间女子结婚生子,并于台中警二分局担任内勤职务,却疑似不改恶习,常常和异性传讯息拈花惹草。但因卢员工作期间,对于私生活非常低调,直到去年6月,检调单位上门查案,其他同事才得知卢员恶行。
对此,台中警第二分局回应,本案于2024年6月侦查阶段起,已将卢员列管辅导;卢员于2024年7月8日起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并未支领薪资。第二分局将依规定从严予以惩处,相关惩处俟报请警察局核定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