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婚后在家专职照顾幼儿的女子花花(化名),带着孩子从澳门返台与公婆同住,由于没有积蓄,生活起居、金钱支配全受婆家掌控。没想到花花竟遭公公利用其弱势地位,在家中性侵与猥亵得逞。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也出炉了。
根据判决书,花花与丈夫原居于澳门,2023年7月间带着两名年幼子女返台与公婆同住。花花在家全职育儿无收入,生活开支全仰赖公婆支应,甚至连包包、房门是否上锁都受婆婆严格检查与干涉,生活犹如被监控。
2023年8月13日晚间,公公先于客厅触摸花花胸部,见其未明确反抗,借口让花花前往地下室倒酒,随即跟进并对她性侵。花花事后情绪崩溃,曾打电话向姐姐求助,但因惊吓与羞辱仅表示「姐,救救我」,无法完整说出实情。两日后,公公再次在众人面前触摸花花大腿,这回花花以手机拍下证据,在娘家人陪同下报警。
审理期间,公公否认犯罪,其律师辩称花花事发时并未反对,且具有经济来源,无从构成「因畏惧权势而屈服」。但花花及其姐姐皆指出,花花婚后没有外出工作,也未取得丈夫给付生活费,实际生活皆靠公婆供应,长期遭精神与言语控制,无力反抗。
法院认定,花花经济独立性低,生活起居由公婆掌控,丈夫亦曾以粗暴言语责骂花花未接听公婆电话,甚至扬言摔手机。法官认为,花花身心长期处于压迫状态,遭公公性侵时恐惧不敢反抗属合理,并有录影及证人佐证。
法官考量被告为劳工、经济普通,未有前科,判处其犯利用权势性交罪1年2月徒刑、权势猥亵罪3月徒刑,猥亵部分可易科罚金1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