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郭姓已婚男子,与林姓女同事互传亲密讯息,还共享私密照片;郭男妻子发现后深受打击,因此罹患忧郁症,怒告两人侵害配偶权。台南简易庭审理后,认定郭男、林女之间的关系已经逾越一般社交界限,损害郭男妻子婚姻圆满与身心健康,判两人应该连带赔偿精神抚慰金台币20万元。
法院判决指出,郭男与妻子1993年间结婚,婚后育有1子,妻子2024年的下半年察觉郭男举止有异常,双方关系更是变得冷淡,直到发现丈夫与林姓女子Line对话纪录,惊觉双方不仅「互相传达爱意」,还有涉及性行为对话,还共用一个「生殖器官相簿」,内容满是私密部位照片。
郭姓男子向法官辩称,一年前他欲与妻子行房,但妻子称目前有疾病,向他表示「可以去找别的女孩子」,后才与林女交往,并坦承侵害妻子的配偶权,但目前跟妻子夫妻关系仍持续,感情良好,且他有照顾家庭,也有请求原告原谅等。
林女则表示,2024年8月她在网路聊天认识郭姓男子,后才发现是同事,并称郭男妻子提出的图片「有些是网路图片并不是她与郭男」,还表示自己有债务与母亲医疗费用在身,请法院斟酌她的经济状况。
法院审理时,斟酌两名被告的行为实属故意,侵害郭男妻子婚姻圆满与幸福,导致其罹患忧郁症,已经属于《民法》所称情节重大之「人格法益侵害」,裁定2名被告连带赔偿精神抚慰金台币20万元,驳回郭男妻子其他的求偿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