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终身大事,有不少人没遇见对的另一半宁愿单身,却有一名妈妈觉得36岁女儿不嫁,至少得冥婚,因为传统习俗怕她将来沦为孤魂野鬼,至少还有夫家可以供俸她。不过有资深社工指出,习俗不一定正确,未出嫁女子往生可奉祀于姑娘庙,不须特地冥婚。
台湾桃园市中坜区美满服务中心在母亲节前夕遇到一位36岁女会计,在母亲陪同下,主张希望找冥婚;原来女会计的母亲认为她已经36岁,过了适婚年龄,而女会计也相当孝顺,称要独身陪寡母到老。
不过女会计的母亲表示,女儿最好要出嫁,嫁人后死了才有夫家的香火供奉,没出嫁的话,传统习俗“厝内不奉祀姑婆”,原生家庭不能奉祀她,又没有夫家香火,害怕女儿最后变成孤魂野鬼,才有了让女儿冥婚的想法,这样才有夫家的香火供奉她。
对此,桃园市中坜区美满服务中心主任徐乃义听完后,告诉女会计的妈妈他们那里没有冥婚人选,且冥婚的男子可以再婚,只要必须供鬼妻为正室,吃饭时多摆一副碗筷,但冥婚过的活人女子基本上就无法再婚,因为没人会想娶其为妻,故冥婚过的女子多半守寡一辈子。
徐乃义主任表示,女会计妈妈的想法可能直接宣告她的女儿终身不婚,他透露,其实女生没有结婚、冥婚,将来往生可以奉祀于民间的“姑娘庙”,没必要走到冥婚这一步,不然也是阻止她的姻缘路。
而桃园市中坜区美满服务中心成立40年第一次碰到有人要找冥婚,徐乃义主任坦言,老一辈的人想法会考虑传统习俗,年轻人孝顺也会接受长辈的想法,让他很意外;但徐乃义主任则建议当事人,换个角度能看见不一样的世界,看事不要过于钻牛角尖,人生才短短几个春秋,不要让自己的生命浪费在不必要的局限,更不用让自己陷入人生的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