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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师搭上牙医人夫 拔牙后旅馆偷情 却辩称:担心病情选择隐忍

台中一名女老师与人夫牙医师发展婚外情,女老师甚至在诊所拔除智齿后,麻醉药效未退的情况下,就与人夫牙医师前往旅馆发生性关系。医师娘抓包老公出轨后,愤而提告小三女老师,索赔100万元(约13.5万令吉)。最终法院判女老师应赔40万元(约5.4万令吉),全案仍可上诉。

医师娘指控女老师破坏婚姻,与老公结婚十余年,却遭女老师介入,两人透过网路结识后,经常看电影、吃饭约会,感情迅速升温,甚至私讯夜聊,更在老公诊所内看诊后,进一步发生性行为,还嚣张要她离婚,导致她精神承受莫大痛苦,因此提告小三严重侵害配偶权,请求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对此,女老师辩称,牙医师在交友软体上刻意隐瞒已婚事实,不仅谎称单身,并在聊天过程中不断以“前妻”称呼配偶,并以“未婚妻”哄骗她。

女老师回忆表示,原先她因洗牙得知自己有“深咬”问题,牙医以不治疗恐缺牙为由诱使她而持续就诊,不料牙医师在每次复诊时,趁她刚拔完智齿伤口疼痛、麻药未退时,以太晚为由将她带去旅馆,并趁机侵犯。由于担心治疗中断,导致牙周病恶化,她只能隐忍,最后身心受创无法承受,才转而跟其他医师求助。尽管事后封锁牙医师,但还是遭对方持续跟踪骚扰,自认也是被害者。

经台中地院民事庭调查,女老师先前曾对牙医师提出妨害性自主的刑事告诉,但检方最终做出不起诉处分。然而,她另行提告的跟踪骚扰案件,牙医师最后被判有罪,处以6个月有期徒刑。

牙医师则主张,治疗结束后,女老师主动表示不愿开车,并提供证件办理入住手续,且双方发生性行为时女老师意识清楚。然而,女老师则声称,因牙痛就医,并表示自己并未主动要求发生性行为,而是因情势所迫而配合,自认逃不掉才要求戴保险套。两造说法差异很大。

民事庭审酌证据发现,女教师事后透过讯息询问双方关系,男方回覆“还没登记的老婆=未婚妻”,“美女在旁边,勃起很正常”,女老师也以戏谑语气回应“才说不是色狼,躺下就不行了”,显示两人互动亲昵,打情骂俏谈论性爱过程,因此不采信女方说词。法院综合考量双方职业、学历、收入等背景,以及两人多达4次发生性关系行为,认定女老师侵害配偶权,造成牙医妻子精神痛苦,因此判赔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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