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的案件,今日被驳回上诉,立即入狱,但纳吉仍有2宗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案件,至今仍在司法程序。
纳吉在上届大选领军败选后,随即被移民局列入禁止出国的黑名单,警方也以调查一马公司案为由,突击与纳吉有关的住宅和办公室;纳吉也在2018年7月3日遭反贪会逮捕,并在隔日被控上庭,在SRC案件前后被控7项罪名。
2018年9月19日,纳吉因涉嫌1MDB舞弊案而再遭反贪会逮捕,他被指涉嫌以个人银行户头,接收了一笔高达26亿令吉的汇款。
次日,他在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25项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控罪,分别为21项洗黑钱及4项索贿的控状。纳吉否认所有控状,案件在2019年8月28日开审,至今仍在高庭审讯阶段。
另外,纳吉和1MDB前总裁阿鲁甘达也在2018年12月12日,因涉及指示篡改一马公司审计报告内容,被控滥权罪名。纳吉与其机要秘书苏克里被指曾先后指示,删除和修改报告内容,遭删改之前的内容提及了刘特佐曾出席一马公司董事会会议。
此案在2019年11月18日开审,至今也仍在高庭审讯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