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伟翔:8月紧急状态笃定解除了吗?

作者:洪伟翔

6月16日统治者会议召开之后,国家皇宫于晚上八点多上载了两个正式文告。第一个是由国家皇宫总管签署、代表最高元首发出的公告,内容主要为呼吁政府尽快召开国会,以让议员们探讨疫情肆虐的相关情况,并有必要加快疫苗接种的速度。

第二个文告,则是由统治者掌玺大臣签署,代表统治者理事会的文告,里边除了与第一个文告大同小异的内容之外,最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此文告直截了当地说明,没有任何必要在8月1日之后还把国家置于紧急状态之下,完全与政府采取了对立的立场。

这一个斩钉截铁的文告出现了之后,舆论之上包括许多媒体都笃定地认定紧急状态已经宣告解除,八月开始我国就会回到过往的民主姿态,而非由少数行政机关在欠缺制衡及监察机制的独裁统治,若出现此情况当然毋庸置疑是件好事,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确实,统治者理事会已经表态,表露出了尊贵的统治者们针对紧急状态的看法,但其实这第二个文告却是任何法律基础都没有,充其量就只是一个意见表达,将自己的看法传达给全国国民及元首,至于要不要听从这个看法建议,决定权还是在国家元首的手中。

没错,国家元首才是根据现有法律,唯一针对紧急状态拥有裁量权之人,其他人士不管是各州统治者、首相、总检察长或是大法官,都仅仅只是提供意见之人,真正掌握一锤定音能够下决定的,还是至高无上的元首啊!

为此,在上述第一个以元首名义发出的文告中,其实文中针对紧急状态是只字未提,并没有如大家所想像的已经决定不在8月延长紧急状态。当然,元首本身也参与出席了统治者会议,所以极可能陛下本身也保持同样的看法,但其并未在自身文告表露出这意愿,实在是件值得肯定之事。

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正如上文所言,统治者会议的立场,不过是一个完全没有法律地位的劝告,虽然以统治者地位之尊贵,拥有极大的影响力,但却是不在法律所认可的框架之内行使的。

其实不管在我国宪法还是在紧急状态法令中,真正有地位和有权限给予元首意见的,实为首相及为紧急状态所成立,以前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为首的独立委员会,元首若在未获得这两个单位的意见下,就根据统治者的意愿来行事,才真正是出现宪政危机,危害了君主立宪体制啊!

所以说,现今并未决定紧急状态是否已经撤除,尚待元首的公告确认才行,大家仅仅以统治者会议的文告作准,其实完全是犯下了对相关法律不了解的谬误,各州统治者只对各自州内的议会事务由决定权,联邦层级事务唯一该看的就只有元首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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