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一对夫妻A女与B男一起从事殡葬业工作,其中A女于2024年认识同事C男之后,就开始过从甚密,逐渐演变成婚外情,甚至为了避免被丈夫怀疑,还利用购物APP的聊天室功能联系,大传露骨咸湿的对话。B男发现后大受打击,但直到他发现A女与C男互相在病床上依偎牵手,才气得将2人都告上法院。
根据判决书记载,B男指称,他与B女于2014年结婚育有子女,自从2024年认识了C男后,就发现2人过从甚密,经常借故不知所踪,2024年8月间在Line上面发现2人的暧昧对话纪录,9月追踪B女的手机定位,发现在澄清湖附近的旅馆,而且还发现C男的车。
B男还出示A女与C男的购物APP聊天室对话纪录,内容包括,「我觉得你有一个厉害的地方就是硬得很快」、「因为你是我觉得很真心对我 而且你是我这一辈子目前最喜欢最喜欢的男人」、「你下面又都会偷X」、「我真的很喜欢做这件事,但是早上比较不会那么有上天堂的感觉,跟你一样有做有舒服就会很开心」、「中午过后做的时候就比较容易上天堂」。
2名被告方面则主张,未经同意在A女的手机装设定位APP,也未经同意取得对话纪录截图,已经侵害隐私权,应排除其证据能力,在医院牵手,是因为A女身体不舒服,2人原属好友,这些行为并未逾越朋友之情,不能主张有这些照片,就认定有侵害配偶权的情形,A女与B男婚姻关系存在许多争吵,导致A女精神耗弱无法正常工作,还曾声请保护令以保障生命安全,夫妻双方已在2025年3月离婚,应该驳回B男的告诉。
法院审酌,从聊天纪录可以发现,2人于此期间互动往来显已逾越男女一般社交行为,A女遭B男长期控制或家庭暴力等语纵然属实,然其等于婚姻关系解消前,仍互负婚姻诚实义务,此非作为侵害他人配偶权之依据,B男求偿200万损害赔偿金额过高,考量两造身分地位与经济状况,应以20万元为适当,逾此范围之请求,无从准许。全案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