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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保护令每周乱伦 父母逼3女儿做假证袒护独子

新北市一名男子仗着家中重男轻女,竟屡次乱伦、侵犯亲姐姐与2个妹妹,即便父母知情仍不予理会,只说“离他远点”,放任3姐妹受害多年,却没想到姐妹被安置后,男子不仅丝毫不反省,还于前年性侵才刚安置结束回家的大妹,并不甩保护令,每个礼拜都回家长达近一年。对此,新北地院审理后,依男子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处3年6月徒刑;另又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违反保护令罪,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约7万令吉)。可上诉。

小光因对妹妹犯下妨害性自主的家暴行为,法院在2023年9月间核发保护令,怎料,小光根本不甩保护令,直到2024年9月前,仍以每周1次的频率回家并对大妹性侵。(示意图)

根据判决书指出,新北市男子小光(化名)自2015至2019年间,仗着爸妈“重男轻女”、知情仍不予理会,持续乱伦性侵自己的姐姐及2个妹妹,15岁大妹2023年3月19日晚间,在新北市住处书房用电脑,小光假借聊天进书房,将大妹抱在腿性侵得逞,事后大妹在教官谈话下,吐露实情,并提及当时家人都在家,但“父母要保护哥哥”并不会有任何动作。

小光因对妹妹犯下妨害性自主的家暴行为,法院在2023年9月间核发保护令,裁定2年间应远离大妹住处至少50公尺,怎料,小光根本不甩保护令,直到2024年9月前,仍以每周1次的频率回家,继续利用大妹打电脑的时刻,与她在书房独处侵犯。全案经新北市政府诉请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移请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侦查起诉。

全案审理时,小光矢口否认性侵,并辩称是妈妈要他回家,才进而违反保护令,但大妹证称,从国小4年级时就遭哥哥强制性交,当时爸妈只叫她“离哥哥远一点”,然而被安置到国二回家后,却又马上被哥哥性侵,当时她绝望的半放弃,认为爸妈不会管这件事、抵抗也没用,被侵犯时只希望能快点结束。另外小妹也证称,妈妈希望大妹作假证,避免哥哥坐牢。

对此,法官判小光利用父母无视、放纵的机会,对3姐妹强制猥亵与性交属实,犯后又漠视保护令每礼拜回家,依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处3年6月徒刑;另外又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违反保护令罪,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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