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1名男子前年约刚认识的未成年少女,接近深夜时在一片漆黑的土地公庙公厕内与她2度发生性行为,男子事后诡辩少女记忆混乱云云,称只有亲亲抱抱,但双方对话中一句「也只有两次啊」露馅,证词不被法官采信,最后遭判4年10月徒刑,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成年男子阿明(化名)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年仅12岁的小雪(化名),2023年7月某日晚间10、11时时许,他与小雪跑进某间土地公庙的公厕内,要求女方帮他用口服务,双方并发生性行为。
同月某日同样时段,地点也是土地公庙公厕,男方再次请小雪帮他用口服务,并未违反她之意愿对其为性交行为。
小雪家人发现后报案,全案经苗栗地检署起诉后,阿明辩称只与小雪见过一次面,仅有亲吻和拥抱,否认发生性行为,还称可能是小雪记忆混淆才以为有见过2次面。
而小雪证词指出,曾2度与阿明发生关系,并说对方没有用强暴、胁迫或性交易,法官认为,小雪在侦讯及审理中证言前后一致,也没有夸大或捏造被告使用强制力,或夸张方式强化受害形象,可信性甚高。
经查双方对话截图,小雪曾说「虽然我们出去都在做X」,阿明一度惊吓说「蛤?你跟男生做X?」,小雪则说明「我跟你啦」,阿明一句「也只有两次啊」却意外露馅,被认定已承认有发生2次性关系,而且若是如阿明称只是亲吻拥抱,为何不在没人在的土地公庙前就好,还要进入厕所内甚至不开灯?
最后法院依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2罪,各判处阿明3年10月有期徒刑,应执行4年10月,全案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