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从清朝光绪19年留下的分管契约,成功证明屋主有居住权,这是发生在台湾新北市板桥的拆屋还地官司,这处五栋透天铁皮屋,在清朝时由大房、二房、三房说好,各自建屋居住,百年来相安无事,但三房后代突然被大房子孙提告要他们走人,三房后代找出清朝光绪19年的阄(音同纠)书,证明契约为真,成了司法史上罕见判例,成功保住房子。
新北市板桥有民众为了保住住了一辈子的房子,靠的就是这一张纸,从清朝光绪留下来的分管契约,而且法官认定这契约是有效力的,最后让屋主不用拆屋还地。
真的没看错,光绪19年2月的阄(纠)书,还是用毛笔写下的契约,尽管纸张泛黄,还有破损,但当时大房二房三房,就是因为这纸契约,在同一块土地各自盖房子生活后代相安无事百年,而原本的房子经过日治时间,后来到了民国70年也从三合院,变成五栋透天铁皮,但突然三房后代被有土地持有权的大房子孙告了。
三房委任律师黄柏荣:“他说祖先住在这边百年,从清朝到日本时代到民国,都住在那边大家也都讲好,各自会在的区域是哪边,那怎么会突然被(大房子孙)告了,就是说这样很不公平,土地没有登记给他们,以外就算了结果(三房)还被告。”
被告的是最右边这栋透天厝,大房是土地所有权人也是其中一栋屋主,他们主张这连栋建物,过去因为道路兴建而拆除加上三房已经领过建物补偿金,所以无权占有土地,请他们拆屋走人,但反转官司关键证据就是清朝分管契约,加上律师积极举证。
三房委任律师黄柏荣:“举证上要先证明,这阄书是否为真,我们证人就传唤了两个,另外就是证人,以及阄书上这些祖先,去做一个查询确认说确定这三房延续下来的子孙,就是这样子(分管)的状况。”
最后法官认定,清朝分管契约,不会因为改朝换代,不动产登记制度变动而失去效力,而三房后代靠了光绪19年的阄书,成功守住房子,也成了司法史上罕见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