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明人士放置爆炸物以致发生爆炸的业主黄琵云指出,其实事发前一天,店前也被人放置不明物体,但由于她与丈夫都不知道为何物,因此只是将它随手丢弃,也没有将之放在心上。
不料,她说,隔天即国庆日早上就接获消息指店铺被炸,过后查看回闭路电视画面记录时,才发现是同一伙人所为,才发现一切其实早已经有迹可循。
黄琵云今日向《中国报》指出,她粗略估算,这次的损失约为5000令吉,主要是修理卷门、玻璃镜、店前梯级等等,及一些美发产品也报销,并预计将无法营业长达一周。
询及是否有猜测因何事遭到袭击时,她猜想是自从偷电挖矿事件后,她也有陆续帮忙在社媒分享这类事件,而引起他人不满而遭到对付。
此事是于8月31日清晨4时58分,在霹州怡保夏园附近一带的某间店铺发生,警方目前在追查涉案嫌犯下落。
社媒流传一则33秒的视频画面显示,怡保某间店铺铁卷门已弯曲,店内其中一道玻璃门破碎,地面布满玻璃碎片,而店外的走廊上也满是碎片,一片狼藉。
据了解,该店铺曾于去年因被偷电挖矿,而一度遭国能追讨约114万令吉的电费,过后女业主几经奔波下,最终获得大幅减免至4万4000令吉,并于去年5月27日缴清有关费用。
另一方面,怡保警区主任阿邦再纳阿比丁助理总监,今日发文指出,43岁的女事主是经由邻居告知才得知此事;根据闭路电视画面显示,2名共乘摩哆前来的男子,在店铺前放置一个疑是爆炸物后随即离开。
他指事发后,该店铺的铁卷门和地板受损,同时,隔壁一家店铺的招牌和墙壁,也遭到轻微损坏。
他说,根据初步调查,发现此事件起因于使用低强度炸药(low explosive),即烟火式闪光震撼弹(pyrotechnic flash bang grenade stun)。
他说,此类爆炸物并非要造成伤害或致命,而是用于恐吓及制造破坏。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及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6条文,调查此案。
他说,警方正在追查涉案嫌犯,并呼吁知情公众合作,可通过附近警局,或直接联系查案官莫哈末哈金(011-1125 6246)或怡保警区总部(05-2451500)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