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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照料致死1岁女童再藏尸 有前科华裔保母控2罪

一名去年9月因疏忽照顾,导致一名两个多月大女婴脑出血及缺氧后被提控的保母,事隔不到一年,如今又因疏忽照顾1岁女童致死,今日再面对致死女婴,及藏匿婴尸企图隐瞒女婴死亡真相两项控状,她对两项控状都否认有罪!

这名拥有前科的华裔保母,涉嫌于今年7月疏忽致死及擅自处理1岁华裔女童的尸体,并于今年8月23日被捕和延扣6天后,今日被带往地庭面对上述两项控状。

被告是一名46岁的单亲妈妈吴美玲,她于今日上午被警方先是押往新山第一地庭面对第一项指控,再押往新山第四地庭面对第二项控状。

被告身穿黑色上衣及白色短裤,并戴着口罩,在面对媒体镜头时,全程低头不语。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20日,在位于柔佛州新山区依斯干达布蒂里浩然山庄的一个住家单位,疏忽照顾一名1岁女童。

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与第31(1)条文下被判刑。

此案的承审法官为拿督阿末嘉马,主控官为珠海里副检察司。

根据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21日晚上8时左右,在柔佛州笨珍县北干那那莫哈末沙烈路,擅自处理及隐藏1岁华裔女童的尸体,企图隐瞒女童死亡真相,以逃避罪行。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01条文(销毁证据和维护犯罪犯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此案的承审法官为拿督仄万再迪,主控官为莎米拉副检察司。

面对两项指控,被告皆不认罪。

代表律师依斯迈为被告求情时指出,现年46岁的被告职业是保母,每月收入仅2500令吉,也是单亲妈妈,还需抚养两名年龄分别12岁及10岁的孩子,以及照顾64岁的患病母亲,希望法官能降低保释金为1万令吉。

两个地庭的法官允准被告以个别控状1万令吉及一名本地人保释,条件是必须缴交护照以及每个月必须到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报到。

法官也择定案件于10月3日过堂,并统一在新山第一地庭审理。

据了解,被告是于今年8月23日被捕,遭警方延扣6天后,于周五上午被押往法庭面控。

这名保母已经不是首次犯罪,去年9月才因疏忽照顾,导致华裔越堤族夫妇两个多月大的女儿,疑被剧烈摇晃出现脑出血及缺氧情况,不仅视网膜受损影响视线,下半生可能也无法自理。

根据去年相关报导,这对越堤族夫妇陈先生(32岁,室内设计)和符女士(29岁)皆在新加坡工作,育有一对儿女,4岁大儿子由家人照顾,女儿娜娜则交由保母照顾。该夫妇之后控诉怀疑保母无妥善照顾,导致两个多月大女儿娜娜受到伤害。

随后,该名保母于去年10月7日在新山法庭被提控。

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主任古马拉山助理总监证实警方于去年9月5日接获投报,一名两个月大女婴从保母家被带走时,身体虚弱。

该名婴儿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电脑断层扫描结果发现女婴头部内出血。

他指出,保母当时为45岁的本地女子,住在依斯干达布蒂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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