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7日訊)《2025年国民登记(修订)法案》順利於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該法案也允许國人一些罪行可通过缴付罚款的方式处理,包括未更新身分证住址的违法行为。
内政部副部长三苏安努亚週三在回应国会议员对修订案的二读辩论时,列出提议被納为可被罚款的违法行为,過後,該法案即获得通过。
“这项措施(罚款)旨在简化案件处理,而无需提控或交由法庭审理。”
虽然他週三未进一步说明具体的违法行为,但他早前曾說,修订案将協助政府在多项事务上,尤其是选举管理方面的工作。
根據該修訂法案,其他被列为可被罚款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要求登记或重新登记、未替监护对象登记身分证、未在年满18岁时更换身分证、未能在官员检查时出示身分证、无合理理由而持有多张身分证、未按登记官要求出席调查或检查。
多名議員質疑第6A条文 授權內長規定可罰款罪行
多名国会议员在辩论期间质疑《2025年国民登记(修订)法案》新增的第6A条文,因它授权内政部长在检察官同意下,制定条例以规定哪些违法行为可被罚款,以及相关方法和程序。
该条文进一步授权国民登记局总监可在检察官书面同意下,对相关违法行为以罚款方式处理。
此外,修订案也扩大了“生物识别数据”的定义,即从原本的拇指指纹扩展至十指和虹膜识别。
三苏安努亚补充,强化后的生物识别数据将有助于解决假身份问题,包括打击跨境犯罪。
(取自《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