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与丈夫阿龙(化名)结婚不到一年,怎料阿龙竟偷吃19岁的超商店员小萌(化名),还将她赶出家门。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小美发现家中户籍誊本多了一人,竟是小萌已怀孕产子,气得她告上法院。台中高分院审理后,判阿龙、小萌及小萌父亲须赔30万元。
根据判决书内容,小美与阿龙2021年间结婚,2人育有一名子女。怎料才结婚不到一年的时间,阿龙便与年轻貌美的小萌交往、同居,甚至还在身上刺青,刺下小萌的名字,并将她赶出家门。去年初2人协议离婚,怎料婚姻结束后,小美取得户籍誊本,才发现阿龙不但有外遇,甚至跟小萌有了爱的结晶,让她气得不得了,决定诉诸法律。
在调查的过程中,小美发现小萌在成为第三者时,民法尚未将成年年龄修正为18岁,因此小萌当下仍属未成年人,因此要求小萌的父亲负起连带责任,将3人一并告上法院,求偿100万元。
苗栗地院法官经过审理,认定阿龙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萌发生婚外情1次、诞下一女,行为逾越一般社会上有配偶之人与非配偶之他人间,通常互动往来的情况,阿龙的行为违反婚姻诚实义务、小萌的行为破坏小美配偶的身分法益情节重大。
至于小萌父亲的部分,由于事发当时小萌未成年,小萌的父亲并无提出加以监督的证据。最终法官判3人须连带赔偿30万元。小美对此不服,提出上诉,要求3人再连带给付70万元。不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的法官认为,这部分的求偿无理由,因此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