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扯!一对情侣于2020年4月间相约共进晚餐,随后前往酒吧饮酒,并于隔日凌晨一同入住台北市某旅馆。不料,男方趁女方进浴室洗澡时,偷偷在她的酒中掺入毒品,并性侵女方。事后,男方曾哭诉「人都会犯错,但拜托别毁了我」,最终仍遭高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根据判决书,两人于2019年12月开始交往,并于2020年4月4日晚相约用餐,喝完酒后,在隔日凌晨3时32分左右一同入住旅馆。没想到,男方趁女方洗澡时,在旅馆提供的杯子中加入含有第三级毒品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俗称FM2)的药剂,并将女方尚未喝完的水蜜桃口味啤酒倒入该杯。女方洗完澡后,喝下男方递给她的啤酒饮用,导致女方陷入昏睡和意识不清,随后遭到性侵。
高等法院审理期间,男方坦承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却辩称未下药且未违反女方意愿。女方则表示,自己最初是直接从易开罐喝啤酒,味道不苦,直到男方将啤酒倒入杯中才觉得味道苦,并且清楚看到杯中有粉末状物质。女方称,自己事后昏睡不醒,当天下午7至8时曾两次打电话给男方,质疑他为何下药,男方回称是安眠药,并说因为女方平时不用嘴巴帮他解决身体需求,吃了药才会帮忙。
法院调查双方微信对话,女方曾询问:「你昨天给我喝的到底是什么?」、「不说的话我就去医院检验。」男方未立即回应。女方随后到医院检验,结果证实尿液中含有第三级毒品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即FM2,为苯二氮平类镇定安眠剂)之代谢物(7-Aminoflunitrazepam)。
后来,男方多次尝试透过语音通话及讯息与女方沟通,提出金钱和解,金额从100万元逐渐增加至800万元,并表示:「我们谈金额补偿和解好吗,这关系到一个人的人生,我求求妳」、「验伤后会走司法程序,后续会怎样我不知道。但你要付多少金额补偿和解?」但女方坚持提告。
最终,高等法院认定男方为满足个人性欲,利用女方对其男友身份的信任,在旅馆内趁机下药,以欺瞒方式使女方服用第三级毒品FM2,违反女方性自主权,造成身体与心理伤害,行为令人谴责。法院也考量男方犯后否认、未积极赔偿等态度,判处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