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爱作女装打扮的青年,被控通过社交媒体输送鼓励不道德行为讯息,今日在瓜登高等伊斯兰法庭被判罪成,罚款4900令吉。
伊斯兰高庭高级法官卡马鲁阿兹米依斯迈今日在被告莫哈末海卡依祖旺阿顿(20岁)承认控罪,裁定来自吉兰丹的被告罪成并遭到罚款。
伊法庭也下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6个月替代。
作女装打扮的青年莫哈末海卡依祖旺阿顿,被控上瓜登高等伊斯兰法庭,被判罪成罚款4900令吉。
法官在作出裁决时强调,被告的行为对社会带来严重影响,也羞辱原生家乡(吉兰丹),尤其是即今已在社交媒体中广泛传播,并与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 (LGBT)派对事件扯上关系。
“我们生为男性,就应当顺服接受,并且要记住他日逝去,会有天堂和地狱的存在。”
“法庭希望藉此施予教训,以不再重犯这种会让人们对吉兰丹州留下负面印象的行为。”
被告被控于2024年10月1日晚上10时,在甘马挽一间民宿内,通过社交媒体鼓励及引导不道德行为,执法当局也在现场发现13项相关证物。
他是在2001年登州伊斯兰刑事法中的酌量刑罚(TAKSIR)第42条文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前,法庭获悉被告因未出庭而于今年7月20日被宗教执法人员逮捕,并于7月21日被控上伊斯兰高庭,随后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
此外,被告早前也在甘马挽伊斯兰法庭,因男扮女装而在第33条文下被控,并已于7月22日被判罚款2500令吉或监禁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