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日宣判民主联盟党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上诉得直,推翻高庭此前裁定他被控4项涉及土团党青年团112万令吉资金遭挪用的刑事失信、不诚实挪用资产及洗黑钱罪名成立的判决,改判赛沙迪无罪释放。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再迪为首的三司,是于3月19日和20日及4月17日,聆听上诉人赛沙迪的代表律师团队及作为答辩方的控方团队陈词后,择定今早为赛沙迪入禀的上诉申请宣判。
三司今早一致宣判,赛沙迪被控上述4项控罪罪名不成立,并由诺琳宣读三司的判词摘要。
诺琳宣读了三司的判词理据摘要大约一小时后,宣判赛沙迪上诉得知,得以无罪释放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