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一名早餐店老板阿轩(化名),2021年10月间以借厕所为由,进入当时才小学五年级的少女家中,并尾随少女进入房间,将少女压制在床脱裤,期间少女还向他求情“老师说不能脱别人裤子”,但阿轩不顾其反抗,性侵得逞。检方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强制性交罪起诉阿轩,花莲地院审理后,判处有期徒刑7年2月。
判决书指出,阿轩在花莲经营早餐店,对面就是少女住家,2021年10月某日,少女的姑姑外出打麻将、表姐去上班,因此家中只剩少女一人。当天中午阿轩以借厕所为由,进入少女的家中,又迳自走上二楼,少女担心阿轩会乱拿贵重物品,便跟了上去,顺便去表姐的房间看看,未料阿轩竟尾随她进房,并将房门锁上。
阿轩逐渐逼近少女,最终将其压制在床,不顾少女拒绝、反抗,性侵得逞。后来少女找到空隙奋力逃脱,并赶紧将裤子穿上,哭着跑到对面向姑姑求救,而当时阿轩的太太也在场,不过姑姑只要她先回家,不要跟别人讲这件事。事后少女经鉴定,确定患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也在案件审理时透露,只要听到阿轩的声音就会害怕,想尽办法要把这件事情忘掉。阿轩亦自承,事发后少女便不再光顾他的早餐店。
案经花莲地院审理,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强制性交罪,判处阿轩有期徒刑7年2月。阿轩不服判决上诉,但被高等法院花莲分院驳回,维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