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有这款哥哥?台南一名男子阿正喝醉后,竟在深夜爬窗潜入妹妹房间意图对她上下其手,竟还说出「我给你三百块」这种话,妹妹当下强力反抗,事后报警才让全案曝光。
根据判决指出,阿正和妹妹同住一屋,2023年8月17日凌晨,当时妹妹正在房间内熟睡,阿正悄悄从厨房后阳台窗户爬进妹妹房间,不仅下半身裸露没穿内裤,还直接压在妹妹身上,试图对她伸出狼爪,甚至用台语说出「给我X一下,我给你三百块」这种丧尽天良的话,所幸妹妹奋力反抗、拉扯阿正头发才没让他得逞,随后阿正便离开妹妹房间。
妹妹事后报警处理,警方接获报案后展开调查,阿正在警询及法院审理期间全盘承认犯行。辩护律师称,阿正妈妈需要洗肾,因为不忍妈妈受此折磨,愿意捐肾给妈妈,显示他还有孝心,且阿正领有轻度智能障碍证明,智识程度较一般人低下,加上事发当天因为饮酒导致控制力降低,才会一时冲动而触法,过程中并无对妹妹施家暴力或其他伤害行为,妹妹反抗之后就罢手,并未再试图性侵,事发过后还传讯息给妹妹道歉,此外,阿正本人也坦承犯行,展现认错反省的态度,为了节省司法资源,盼以刑法第59条规定(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者,得酌量减轻其刑)帮阿正减刑。
不过法院认为,阿正身为兄长,却罔顾人伦道德与对妹妹的尊重,深夜潜入房内,未着裤子即对妹妹下手,行为极度恶劣。妹妹原应该能在家安心休息,却遭到最亲近的家人背叛与侵犯,导致身心受创,心中留下相当大阴影,实属严重侵害女性身体自主权,且至今尚未获得妹妹原谅,因此难以减刑,最终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