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付费电视公司员工因涉嫌擅自更改客户账户资料,将普通账户转换为企业账户,面对多达743项控罪。
48岁的诺拉依达尤在雪兰莪地庭出庭受审时,于法官诺玛依斯迈面前聆听第30项控罪,并当庭否认有罪。然而,她在被告席上突然晕倒,导致法庭程序一度中断。法庭随后紧急召来保安人员及吉隆坡中央医院医护人员到场协助。
待诺拉依达尤恢复意识后,法官诺玛依斯迈裁定,她可就已宣读的30项控罪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条件包括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及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
法庭同时指示她须于6月26日返回,以应对其余的713项指控。
根据指控,诺拉依达尤担任该付费电视公司商业支援单位助理期间,涉嫌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利用Astro的Amdocs客户管理系统,将普通账户非法转为企业账户。
她面对的是根据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第5(1)条文提出的30项控罪,若罪成,每项可被判处最高10万令吉罚款、最长7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所有指控均涉及位于敦拉萨路Icon大厦的Astro办公室内所发生的事件。
案件由副检察司罗海萨阿都拉曼主控,而诺拉依达尤则无律师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