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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碗洗一半…遭女婿“背后狂顶”子宫惨下垂 法院判赔:违背人伦

台湾新竹1名张姓妇人因故和范姓女婿发生争执,在对方家中洗碗时,竟被范男从后方用肚子顶撞,导致她一时身体无法呼吸,并受有右下腹壁及右小腿瘀青、右侧胸壁疼痛等伤害,后来还被检查出膀胱、子宫、直肠下垂等症状,为此多次至医院就诊及住院接受手术治疗,要求女婿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共650万元(约91万令吉)。

判决书指出,张妇主张,自己于2023年3月间与范男发生争执,当时她正在洗碗,被告竟故意以身体冲撞其右侧身躯,并以肚子顶撞后背,将她压在厨房洗手台前,致原告受有右上臂、右下腹壁及右小腿瘀青、右侧胸壁疼痛等伤害,后因持续拉肚子就诊,被查出有膀胱、子宫、直肠下垂等症状,为此多次住院动手术,要求范男赔偿医药费50万元(约7万令吉)及精神抚慰金600万元(约84万令吉),共计650万元。

范男表示,自己对上述冲撞行为导致岳母受伤一事不予争执,但他仅轻微碰撞原告,因此张妇所提之医疗单据,有些伤害应该不是他造成,不能全部要他负担。新竹地院审酌,原告称其因范男的伤害行为衍生直肠下垂等症状,却未提出任何证据证明两者间之关联性,因此她要求被告赔偿相关医疗支出,难认有据,应不予准许。

新竹地万审酌,被告为原告之女婿,与原告间为姻亲之亲属关系,因细故与原告发生争执,未求理性解决而以系争冲撞行为伤害身为长辈之原告,其所为除违反刑法规定外,更违背孝道人伦亲情之道德情感,实属不该,考量一切情状后,判处范男应赔偿医疗费用3万578元(约5千令吉),以及精神抚慰金7万元(约9800令吉)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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