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65岁刘姓男子长达15年期间,诓骗5名女信徒发生多达58次性关系被收押,却以无前科纪录,初犯,且患有皮肤病、气喘为由要求交保,台中地院认为,有事实足认被告有反覆实施同一犯罪之虞,又被告于搜索过程中有删除对话纪录之情形,有湮灭证据之虞,因此驳回声请,并羁押3个月。
刘男自2009年接下母亲创设的西方如来寺后,自称为「无上之主」,可帮信徒消灾解厄,因此假借宗教之名,骗取5名女信徒和他发生性关系,前后达58次,目前羁押中。
被告律师以声请人坦承犯罪,无其他共犯,相关证人已讯问完毕,无串证、灭证之虞,且被告有固定住所,有正当工作,无逃亡之虞,当无再反覆实施同一犯罪之虞,无羁押之必要,请求以具保或限制住居。
法官认为,被告所涉强制性交罪嫌罪数达58罪,且犯罪时间跨足2009年起至2024年间,长达约15年,被告长期对不同被害人多次涉犯妨害性自主,可认被告自制力薄弱,无法有效控制自身欲望,有事实足认被告有反覆实施同一犯罪之虞,又被告于本案搜索过程中有删除对话纪录之情形,是有事实足认被告有湮灭证据之虞,谕知自2025年3月13日起羁押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