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江西一名31岁的罗姓男子在相亲结婚后不久,发现李姓妻子患有先天性双子宫、单侧肾缺失等疾病,夫妻关系迅速破裂,罗男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部分聘金及婚礼相关财物。
根据陆媒的报导,两人因婚后发现重大健康问题而引发的离婚纠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罗男表示,两人是在相亲平台认识,婚后仅13天,李姓妻子便出现身体不适,起初拒绝前往医院检查,只提议喝中药调理。后经江西省妇幼保健院诊断,确诊为先天性双子宫双宫颈、阴道斜隔及单肾发育不全。
罗男称,婚检时并未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李姓妻子也未事先告知病情。他怀疑对方存在故意隐瞒,于是选择离婚。据罗先生透露,婚后治疗期间其个人支付了约50万元(约30万令吉)医疗费用,几乎花光家中积蓄,其中部分资金还是父母借款得来,经济压力巨大。婚姻破裂后,罗男向法院提出返还聘金与黄金钻戒等财物的诉求。
案件经南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姓妻子需返还4万元(约2.4万令吉)聘金及一枚钻戒。不过罗男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已提起上诉。他表示,一审时他诉求返还80%的财物,但二审时已将诉求降低至50%至60%,目前案件二审已开庭,尚未有最终结果。
报导中指出,罗男曾在社群平台公开讲述整段婚姻经历与女方病情,并强调整笔治疗费用由自己负担。罗男也表示,目前难以证明李女士在婚前已知病情并刻意隐瞒,这成为案件审理的关键难点。
针对此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接受媒体采访指出,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法律界定主要参照《母婴保健法》中的相关疾病分类。先天性双子宫和单肾缺失并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重大疾病”范畴,但是否构成婚姻法意义上的“隐瞒重大事实”,则需法院根据该疾病对婚姻生活的影响进行综合判断。
付律师进一步表示,隐瞒疾病本身并非聘金返还的法定事由,法院更倾向考量婚后双方共同生活的长短、聘金数额与实际经济情况。在本案中,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极短,男方家庭因婚礼与治疗开支陷入财务困境,因此一审法院作出部分返还的判决有其法律依据,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