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网红许振文在去年底以观光名义赴台,却沦为诈骗集团车手遭逮捕收押,彰化地院近日审结,依犯诈欺取财未遂罪处有期徒刑6月,服刑完毕后驱逐出境。
彰化县警察局员林分局在去年12月11日逮获1名大马籍男子,涉嫌假藉赴台旅游却充当诈骗集团车手,网红许振文的父母在当月18日,于大马召开记者会,希望台湾相关单位助寻失联的儿子。
起诉书指出,许振文在2024年12月6日前某日加入诈骗集团,担任取款车手角色,该诈骗集团成员先以LINE,向被害人佯称可指导透过抽股方式投资获利,但须先缴纳股票认购金与违约金288万余元(约39.12万令吉),被害人付款后察觉遭遇诈骗而报警处理,后来准备玩具钞票,依诈骗集团指示,在同月11日中午12时40分许,前往彰化县员林市某咖啡厅准备面交。
诈骗集团认为被害人已受骗,因此指示许振文,先前往超商列印工作证及单据等,并在单据上伪签署名及盖印,假冒投资公司派来收取投资款的外派专员前往收款;被害人交付玩具钞给许男后,埋伏员警当场将其逮捕。

法官审酌,许男不思循正途赚取所需,竟加入诈欺集团,担任取款车手角色,共同向被害人收取诈欺赃款,使诈欺集团更加猖獗泛滥,对于社会治安及个人财产安全之危害不容小觑,考量许男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未遂罪,处有期徒刑6月,完成服刑后,驱逐出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