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须有特殊原因
应急特假非用来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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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华校教师会主席兼马来西亚爱心教育协会署理主席罗月清表示,教师拥有的10天特别假期(cuti rehat khas)是应急特假,必须具有正当理由才能申请,并非可随意用于旅行或享乐。

“这些正当理由应包括国外至亲家属病重需要照护或去世等情况,但不应该用于出国享乐或处理非紧急私人事务。此外,教师在请假时应如实向校方报告。”

“这些紧急特假必须向校长申请。如果情况非常紧急,教师也可以申请无薪假(cuti tanpa gaji),由校长通知教育局,但同样需要具备特殊原因,教育局会视情况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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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月清指出,教师一般可以在学校假期申请出国旅行,但必须提前2个月向教育局申请,因为当局需要时间处理全槟的教师申请。

她强调,教师的职责与其他行业不同,一旦教师请假,其空档必须由其他同事代课,这不仅增加其他教师的工作负担,也影响学生的学习权益。

“教师不应在非假期期间利用机票或旅费优惠,而忽视教育学生的重任。这样会损害教师的职业形象。”

罗月清今日针对老师享有的年假福利,在受询时说,教师在入职时已经被告知职责与规范,不应不知情而轻易犯规。就算不清楚,也可以上网查询相关信息。

无论如何,她表示,她已退休5年,不清楚教师特假天数是否有新修订,不过在2015年时,仍维持在10天。

罗月清强调,教师除了言教,身教同样重要。作为为人师表,教师应遵循形象、道德与职业操守,因为他们是教育下一代的学习榜样。

“若那位教师是有经验的教员或刚入职教员,都不可能明知故犯,因为他们难免要面对校方和教育局纪律委员会的问责。”

罗月清解释,校长需要根据教育部的137程序上报实情,事发后立即向教育局提交报告,并在第3天跟进事件进展,1周后交代处理结果。涉及的教师可能面临口头警告或书面解释,必须一一回覆。校方需谘询教育局意见,由教育局决定采取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