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外遇妻不满
诉苦反被劝接受
家婆:我也是小三

示意图,非当事人
示意图,非当事人

 

台北一名人妻因老公外遇,向同住的家婆诉苦,不料家婆却说自己也是人家的小三,还说“这是王爷(神明)的考试”,要她接受!

人妻主张,她和丈夫去年3月离婚,婚姻期间她和家婆同住,丈夫对她有多次家暴行为,甚至还外遇,她向家婆求助,但家婆却劝她“现在外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自己也是人家的小三”、“这是王爷的考试”,要她接受丈夫的行为。

人妻表示,因她前段婚姻中,前夫也有外遇的情形,家婆竟要她好好检讨自己,不然为什么两段婚姻的老公都会外遇,更将她和丈夫的前女友做比较,频频指责、批评她。不仅如此,家婆还怕她带走小孩后,小孩会从母姓,还恐吓说“你可以把小孩带走,但如果你敢改姓,我们家的祖先不会放过你”,甚至在丈夫的指示下对她下跪施压,要求她继续留下来同住。

家婆不仅辱骂她,还用长辈、神明、祖先等名义威吓她,已侵害她的名誉权和自由权,让她感到莫大的痛苦,提告对家婆求偿30万(约马币4.4万令吉)。

全案审理时,家婆认为人妻在婚姻期间常吵架,对她也不礼貌,甚至常藉口在三更半夜要带子女离家,闹得整个家都不安宁。而且,人妻随时都在录音录影,而她年纪大了也不会对媳妇做什么事,何况家事都是她在做,她过得更痛苦,人妻求偿并没有道理。

法官认为,家婆提及“现在外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等语,只是针对外遇和当小三等议题,分享自身的人生经验,并没有要求人妻接受老公的外遇行为,也无证据显示家婆指责、批评她。另外,家婆不希望子孙改姓,仅为发表看法,且一般人并不会因长辈说“祖先不会放过你”,就心生畏惧,故家婆没有侵害人妻的权益,因此判人妻败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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