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左:喜欢跑步的阿左

这一篇来聊聊跑步吧!

我不敢说自己是一个跑者,只参加过两次全马,也不是天天勤跑。但我是蛮肯定自己是喜欢这件事的。

追溯回跑步的习惯,要说回二十多年前。看如今活跃的我,应该难以想象,当年我曾是个缺了运动细胞的少女。我总是羡慕运动型的同学,也尝试了几样运动,但都表现平平,被归类为无天份那挂。唯独跑步,不大需要特别训练和技巧,一个人随时随地都能进行。所以我几乎每个傍晚都跑步,直到中学毕业离开家乡,这个习惯就被耽搁了。

朋友看我跑步、骑车、健身,总是说我意志力强。我并不赞同。我知道自己只是在做喜欢的事时,才可以持之以恒。当一个人在做着自己热爱的事时,是不需要意志力的。

曾经有个朋友告诉我,他热爱跑步。有多热爱?他说如果是十年前他就已经开始跑,他应该不会结婚。言下之意,运动给予的胺多酚完胜爱情和性爱的多巴胺。其实所有的感觉,都可以用一些科学名称来解释。而爱情不过就是一种大脑产生大量多巴胺的结果。吸毒、甚至抽烟都可以产生类似效果,就是体内产生大量多巴胺,让上瘾者兴奋和快乐。跑步,亦是如此。如果用这个角度来看跑步,喜欢跑步的人,和恋爱及染上毒瘾的人无异。

这解释了为什么我可以在跑步机上跑个半马。当初办了健身馆会员后,由于没有私人教练指导,对那些形形色色的机械毫无概念。唯独跑步机,简单操作也绝不会因为使用不当而被路人拍了放上网当笑料。于是,我每次去健身房都跑跑步机。从一开始的三、五公里,日久有功,跑着跑着,越跑越长,曾跑到健身房跑步机设定的最长时限而停机。

四年前,忘了缘由,我报名了马拉松。为求完赛,认真跟着菜单进行了3个月训练。我立下每天跑步的目标,风雨无阻地进行。

早上没早起,就傍晚跑。如果下雨,就在雨中跑。为了履行自己的承诺,我试过清晨六点在雨中跑、中午在烈日下跑、聚餐后到家的半夜醉醺醺地跑。附近的邻居应该都在谣传,三路巷口的女主人精神失常。

若说我开始跑步后最大的得益者是谁?无疑是我身边的人。平常出了名控制狂的我,为了练跑步,忙着逼死自己而无暇逼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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