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阳:民主的一大步

每一次大选,我们就向民主跨前一大步。

上届大选,人民用选票打破“一党独大”的政治困境,把贪官污吏一一送到法庭审讯,人民觉悟手中一票可换政府。

这一届大选,我国史上第一次出现悬歭国会,四任前律师公会主席和前选委会主席拉蒂法都站出来提出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输的政党加输的政党再加输的政党,是否可以越过赢得最多议席的政党执政?

这个问题,打开人民雪亮的眼睛去思考更深入的民主真谛问题。这次大选,希盟赢82席,选他的选民多达588万人,为什么没获优先组织政府的权力?反而,只获73席、400多万人投的国盟联合沙盟、砂盟就可组织政府?符合宪法吗?

这个问题又产生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到底是人民选政府,还是由政党选政府?撇开希盟和国盟、安华和慕尤丁的政治斗争不谈,日后再出现悬歭国会时,我们应该怎样处理?

请问,一个党只赢20多席的政党,一个曾在国会被投过不信任票的前首相,还能任相吗?

当中,有三大疑问有待理清。第一,宪法是否有阐明先给获得最多议席的联盟有找其他政党合组政府的优先权?如果有的话,国家元首就应优先给希盟找112个议员合作的机会。安华找不到,再由慕尤丁去找合作伙伴?

开票当晚,伊党党魁哈迪阿旺就说,我们赢了,可组政府了。完全无视希盟比国盟赢得更多议席的事实。

国会悬歭时,各党各找议员支持任相,政治大乱,人民被赋予选政府的权力是否已被骑劫?大马再组后门政府,是否违背民主意义?

第二个问题是,巫统议员披上巫统旗帜参选,中选后是否可以违背党魁意愿支持不同的人任相?

议员这样做,是否有违反当初所签的投名状?扎希身为党魁,候选人签署支持他有权力选择联盟政党的投名状后,还可私下签名支持慕尤丁任相吗?
第三,党魁是否可援引反跳槽法令开除不听话的议员?

反跳槽法是否只限制议员跳槽,不限制议员支持不同阵营的人任相?这些问题都必须明确理清界限。最重要是,如果安华和慕尤丁都得不到112个议员支持任相,首相的问题要怎样解决?

我们感到高兴的是,马来人在民主醒觉方面大有进步,很多巫裔同胞开始提出人权问题,不是一昧盲从领袖。甚至,元首都应俯顺民意,不能跟民意背道而驰。

人民已看到“选票”威力,这是大选最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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