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一酒店担任房务员的陈姓女子,2020年2月结识年仅14岁的少男,才4个月2人就火速交往,并以每个月3次的频率,在陈女租屋处或少男房内偷尝禁果,共计24次,直到陈女怀孕,才经由社工人员告知少男母亲,她的儿子当了小爸爸,进而向警方提出告诉,陈女坦承犯行,自陈在酒店从事房务工作,自信有能力可以扶养小孩,坚持要将孩子生下。
法院审酌被告明知被害人仅为国三少年,心智发育尚未完全健全,性观念不成熟,在双方交往期间,未加爱护珍惜,竟贪图一己私欲而与被害人发生24次性行为,影响被害人之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行为实有可议,但衡量陈女与被害人及其父母调解成立,他们均请求给予陈女从轻量刑及缓刑之宣告,陈女虽共犯24罪,各处有期徒刑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6月,仍予宣告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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