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梦中遭姐夫性侵
姐还帮她脱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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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雄赵姓男子2019年9月与怀孕妻子到桃园玩,夜宿汽车旅馆并找住在当地的小姨子一起来喝酒,小姨子喝完有点困,寤寐之际突然惊觉姐夫脱下她的牛仔裤,但内裤拉不下来,竟对她姐姐说:“来帮我。”而姐姐竟真的协助脱裤,姐夫随即性侵她。一审去年依乘机性交罪判赵男与妻子各4年、3年6月徒刑,上诉后,高等法院改判赵男3年10月徒刑,赵妻则被判刑2年,缓刑3年。

20多岁的小姨子告诉法官,爸妈不太喜欢她跟姐姐、姐夫接触,所以她是趁爸妈睡着后,半夜12点多偷跑出门,进去汽车旅馆后跟姐姐、姐夫看电视、聊天,姐夫还调酒给她喝,但没有喝到酒醉的程度,“因为我酒后容易想睡觉,就躺在床上睡觉,姐夫到半夜就对我毛手毛脚,脱我的牛仔裤,但内裤拉不下来,他很小声说‘来帮我’,姐姐就过来帮姐夫一起把我内裤脱下来,当时我仰躺,姐夫就性侵我”。

但小姨子当时没有抵抗,“我很害怕,有吓到,他们是2个人,我若反抗不知能否离开那个房间,所以我当下不敢有任何抵抗或反应,就假装还在睡觉,性行为结束后,姐夫、姐姐一起帮我把内裤跟裤子穿好,我就装睡到隔天早上”。

天亮后,小姨子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姐姐、姐夫问她是否记得昨晚发生何事,她强忍惊惧说:“我什么都不记得。”、“我睡着了。”回家后也没跟爸妈提起姐夫性侵之事,但她隔天上班时想到这件事,情绪失控,在女主管面前崩溃大哭并说出悲惨遭遇,主管立刻带她去医院验伤、采检性侵迹证。

小姨子出庭时表示,她其实蛮害怕其他家人知道这件丑事,后来是主管送她回家时,告诉她母亲,“我妈妈有打电话给姐姐,问她怎么可以对我做这种事情,我之所以不想报案,是因为一开始我妈妈不太赞成,劝我不要报案,我也担心报案之后会破坏姐妹关系,增加家庭的冲突,但后来我妈妈也支持我,我才会报案”。

对于小姨子指证历历,姐夫赵男辩称:“我太太习惯穿裙子,小姨子平时穿裤子,但她们当晚交换衣着,而且我酒醉,误认穿裙子的小姨子是我老婆,我脱掉她的内裤时,她还翘屁股配合我”,他还称过程中小姨子还环抱他的颈部,“我就觉得她是我老婆”。

被控帮忙脱裤的赵妻则辩称:“我喝了酒身体不舒服,就去厕所呕吐,出来后就睡觉,因为怀孕关系睡得比较熟,对于后续发生什么事并不清楚。”

法官传唤小姨子的女主管作证,她证称:“那天发现这个女员工上班时有点精神恍惚,就问她‘怎么了?怎么今天状况有点差?’,她就突然情绪崩溃,哭泣说半夜姐夫突然侵犯她,她姐姐好像是知道这件事,她说她吓到,所以不敢反抗,也没有任何动作。我就带她到医院挂急诊验伤。”

一审依据相关事证,认为赵男当时以为小姨子已熟睡,所以叫妻子帮忙脱裤以便他性侵,构成乘机性交罪,虽然小姨子当时装睡没有抵抗,但她是考量姐姐、姐夫都是亲人,为维持家庭和谐,事后一度假装若无其事与2人互动,并无不合理之处,因此去年依乘机性交罪判赵男与妻子各4年、3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