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德的快乐

001

婚后,很快就发觉,太恩爱并不幸福。

这种感觉,随着时间增加,像一条粗绳子,缠绕着我的头,让我窒息。

我是一个朝九晚五的打工仔,婚前婚后,在同一间公司上班,连工作性质也相同,是属于经理级的人马,不同的是,婚前可以随时应酬客人,婚后不能。

太太不喜欢我应酬。

她的理论是,凡是男人,都会以应酬作藉口,做出一大堆败坏德行的事,她所谓败坏德行,当然是指和女人在一起!她还认为,我是她的丈夫,就必须尊重她,也就是听她的话,她说绿灯,我就开车,她说危险,我就要踩“必力”停车,没有得到她的通行证,下班后不得在外逗留。因为她爱我,看不到我就会挂念我,所以,我除了工作,就必须以最快速度回到她的身边。

我生性好动,下了班能东溜西逛,在我来说是莫大的享受,结了婚,这种享受一下子被太太切断,好吧!二个人的世界,彼此总要牺牲一点,我就牺牲这点享受,乖乖的留在家陪太太。

太太性格和我刚刚相反,她喜欢看书,尤其是言情小说,只要打开小说,就恨不得由第一页看到最后一页,看到七情上面,喜怒哀乐爱恶欲,随着投入,一一表现。

我呢?太太说,我一脸没学问的样子,丑陋极了(其实,我五官端正,自认潇洒),所以不准我看电视,尤其禁止我看香港电视剧,因为——剧情不深入,对话太粗俗……嘿嘿!理论一大堆,归根究底一句话,就是不准我用电视消遣。

那我整晚在客厅干什么?

太太说我身为经理,必须看《读者文摘》。她倒也言行一致,说订阅就开支票,就这样,每个月一本的《读者文摘》,不管我口味,就是要我啃。

我真的不是读书的料,《花花公子》或是《阁楼》,才适合我,正经八百的书,简直是要人啃骨头。

天天晚上在客厅读文摘,我真是读到浑身是火,想起婚前,可以小饮养身,可以小赌怡情,还可以三五好友去“妈妈档”喝茶吹水,多么逍遥,又是何等自在?这么一想,难免有点后悔结婚!

我当然知道,一百个男人结了婚,一百个都会后悔,差别是时间的久暂。不过,像我这种情况,而后悔结婚的,恐怕不多!

太太每晚和我相对“阅读”,已够我受,没想到她对我恩爱有加,怕我坐久热气上身,就天天晚上,强迫我喝一大杯罗汉果。

听过罗汉果吗?好像是中国广西的名产,芒果那么大粒,黑黝黝的,光滑滑的,用来清炖,黑得像咖啡乌,甜腻腻的,我最不喜欢(我是凡甜品都不喜欢),每喝一口,像喝王老吉,“苦”不堪言。

太太直说这种果对男人最有益,传说是和尚种来吃的,既能增进健康,又能延年益寿,我没有理由不喝,我是爱咸不爱甜,由小到大,红豆水都不喝一碗,现在“妻命难违”,喝罢,只好一天一杯的喝!

喝这玩意,还有一个讨厌,尿特别多,平均30分钟就上一次厕所,太太说那是把“热气”屙掉,你说受不受罪?

诸多约束失去自由

我说过,我爱咸不爱甜,而咸品中,又有三爱:咸鱼、咸蛋、咸菜!

太太对这三样“我的爱”绝对仇视,根据她看过的医药报告(她这么说的,我不知道是不是真实),这三种食物,都会使人生癌,所以,为了我的宝贵生命,她禁令如山,不许我吃!

你知道咸鱼煎得酥脆,连骨带肉吃的刺激吗?你知道咸蛋仁红冬冬,蛋白雪白,用来送粥,一餐五粒不嫌多,三粒不算少吗?还有咸菜,生吃“索索”声有滋味,熟了越吃越顺口,这些食物,价廉物美,怎能说禁就禁?

那吃什么呢?多吃豆腐。

太太说,豆腐滑嫩嫩,吃多有营养,而且皮肤白。

可是,吃豆腐又不许沾酱油,这是那门子学问?太太说,酱油吃多皮肤黑,而且也可能生癌。

饭也要少吃,吃多会脚气病,又是太太说的!

所以,太太要我多吃面。

吃面就吃面,“娶鸡随鸡”,“娶狗随狗”,船到桥头,没得选择了!

嘿,太太又来了,面也得选择,要白面条,不要黄面,那黄,不是蛋黄,是枧水黄,有梳打,吃了伤身!
坦白说,我由小到大都是吃黄面,连一根头发都不掉,哪会伤身?

再下来,冲凉也受到限制。

我怕热,又不喜欢身上有汗味,那种黏腻腻的感觉,经常会令我容易浑身不自在,而发脾气,只有冲了凉,周身舒爽,才心平气静。

太太的阻拦来了,冲凉会冲走“真火”,男人没有了“真火”,就没有精神、没有干劲,所以,一天只能冲一次凉。

冲一次凉,衣服又不能由我选择!

太太喜欢橙色,我的衣服就橙色的一大堆,像制服,有的还厚得像冬天穿的,太太说,我穿这种颜色的衣服,有朝气,和她也配衬,至于我是否舒服,她不管。

我能说太太不关心我?不能!能说她不爱我?也不能!她什么事都为我设想,像做好模,把我套上去。

她是一番好意,我像犯人一样,被她牢牢铐住,铐得失去自由,没有自我,又闷、又烦!

终于,事情发生了!

太太的父亲中风,没有人服侍,责任自然落到她这个独生女身上。

每晚,要九点过后,太太才能回家,而且吃了饭才回。

所以,家里不煮饭,太太再三叮咛之后,准许我在外边晚餐。

是的,只是晚餐而已。

可是,对我来说,已是小鸟出笼,一到餐馆,咸菜汤、咸鱼芽菜,吃得津津有味。

她是我的快乐源泉

第二天晚上,在餐馆遇到同事阿丽,相请不如偶遇,二人便在一起吃,我叫她点菜,她叫我点菜,结果一人点一样,我点咸鱼,她点咸蛋,二个都咸,是巧合?还是缘份?

再下来,吃饭就约好阿丽。

吃得投缘,谈得也投缘,虽然时间不多(当然要遮遮掩掩,比太太先到家),倒是很愉快。

这种愉快,是产生自内心,是那种全然没有拘束的愉快,也是我婚后就一直享受不到的愉快。

有时,我问阿丽:“吃什么?”,她说什么都吃!如果是吃蛋,可以洒盐花,也可以洒酱油。问她喝什么,她说:“随便!”

阿丽就是不计较东,也不计较西,什么都随便。

随便就是自由自在,就是逍遥,就是随遇而安,就是快乐的源泉!

记得吗?太太不给我随便看书,不许我随便吃东西,不准我随便凉凉,不让我……

想想看,如果阿丽是我太太多好。

嘿!人比人,气死人!

我把太太和阿丽一比,恨不得马上离婚再娶——这是真心话!

阿丽当然知道我结了婚,可是,她已廿四岁,拍过拖,甩掉过好几个男友,她的思想很新潮,并不认为和我来往有什么不妥。

“这根本是二个人之间的事,”她说:“我们二个人在一起,多快乐!”

就这样,二个人的感情进展得很快!我发现已将感情倾注在她的身上,只有和她在一起,才快乐。由于这种快乐具有强烈的吸引力,我像掉进网里,乖乖就范!

一个事实是:丈夫只要有外遇,太太很快就发觉!

我的事,所以引起太太怀疑,那是再简单不过了,因为,太太不许我冲凉,我偏去冲凉,不许我吃的东西,我偏去吃……

我的反抗很坚决,力量呢,来自阿丽的身上。

阿丽让我看到的都是优点,太太呢,却是缺点!

当我写这篇文章时,仍在仿徨中,我承认,我们夫妇很恩爱,可是,这种爱,只带给我痛苦。

阿丽,嗳!她带给我的都是快乐。

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不过,我悟出了一个真理:那是,男女相爱,绝对不要完全占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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