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怪节庆
这天“偷鸡”没有罪

在偷鸡节这个特殊节日里,偷取别人家的鸡不但不是犯法,而是一种习俗。
在偷鸡节这个特殊节日里,偷取别人家的鸡不但不是犯法,而是一种习俗。

某日清晨,我在缅甸九谷镇的大街上,看到街道正中摆着一张长方桌,又前行十几米,看到路上摆着一张四方桌。疑惑中,忽然大悟:原来前一夜是缅甸的“偷鸡节”。

继续前行,看见路边好几处摆着桌椅板凳之类的家具。这些家具就是昨天夜里从别人家里偷来丢弃在路上的。

这是一名游客在部落客里的描述,他在缅甸时,刚好经历了这个奇特的节日─偷鸡节,这是当地的传统节日,这天夜里,人们不论偷了谁家的鸡,不能算偷,算白拿白吃。

这一天晚上,家家户户得细心提防,屋外的物件自然是重点,家里的鸡啊鸭啊、地里的菜啊瓜果啊也得顾着点,否则第二天早上会让你哭笑不得。

物件只要费心一般都能找回,但鸡鸭瓜果就别想了。偷鸡可是动真格的,也不是偷了去卖,而是一锅烩,见者有份。

主人家事后知道了,只能一笑了之,自认倒霉,警察是不追究的。

偷窃习俗 只为耍乐不为财

这些“小偷”们也与真正的贼不同,取他人之物主要目的是恶作剧取乐而不是自个享用。那些被偷然后丢弃路上的桌椅家具,纯属节日里的恶作剧。

当地人说,某年偷鸡节,某家店铺的大招牌被人偷了,找了好几天,后来有人告知,招牌挂在城外3公里处的一棵大树上。

偷鸡节的由来是这样的,缅甸历史曾经出现过一位民间的英雄,名叫薛掇捏,此人艺高胆大,敢和任何恶势力抗争,是杀富济贫的豪杰。他经常将从大富豪家抢到的财物,分给穷苦人民,民间称他为“财神爷”。

为了纪念这位大英雄,每逢他的生日(无法证实是哪天,但傣族民间认定是农历十月十五,与点灯节相隔一个月),百姓自发组织起来,涌到公共场合,载歌载舞,以示纪念。

偷鸡节的由来难以查证,但当天家里有鸡有鸭者,还是要严加提防被偷。
偷鸡节的由来难以查证,但当天家里有鸡有鸭者,还是要严加提防被偷。

这本来是个健康向善的节日,但不知什么时候起变成“可以偷可以抢”的节日,百姓称之“偷鸡节”。这一天,许多年轻人合伙相聚,或偷或抢或讨,弄到食物就大吃大喝一宿。

有时,还把别人家值钱的物资“偷”到大街上,把商店的门牌换掉,大搞恶作剧,令人哭笑不得。对外人来说,“已闻愚骗不牵罪,不料偷鸡也有节。”觉得此节日古怪之极,

当地有一名老师说,每年偷鸡节当天,都会召集全校学生,郑重提醒:“不准参与偷鸡节。今晚,本校学生一律不得出去玩,要好好地守在家里,如果去参与搞恶作剧的,一经查实,扭送警察局,学校开除学籍。”

老师说:“去年就是忘了开会交代,结果出事了,几个小男生去参与偷鸡,第二天,被鸡主人捉着送到学校来报案。”

偷鸡偷物 还偷人

据说,“偷鸡节”中还有一种悄悄进行的活动,那肯定已不是模拟小偷行为,该算是一种“大偷”,那就是“偷人”。

相恋相爱、发誓白头到老的一对情人父母不同意怎么办?于是“偷鸡节”是公认的机会,节后双方父母如发现哪对小恋人失踪了,那多半是私奔了。也许一、二年后会抱着孩子回家认祖,但父母是否怒气已消又是另一回事。

缅甸是佛教国,一些民间组织以布施和施舍来庆祝“偷鸡节”,不鼓励去偷去窃。
缅甸是佛教国,一些民间组织以布施和施舍来庆祝“偷鸡节”,不鼓励去偷去窃。

在中国,古代也有“小偷节”。每年元宵节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不仅州官能放烟火,也容许老百姓点灯,人们便“相偷为戏”。《魏书》中有关于“禁十五日相偷戏”的记载。

在崇祯(明朝最后一位皇帝)八年刊行的《帝京景物略》里,则载有金元时期,元夕“三日放偷,偷至,笑遣之,虽窃至妻女不加罪”的文字。意思是说,在元宵佳节的三天里,不仅容许偷盗物品,甚至连妻女为人所窃都不以为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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