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义一名男子阿宇(化名)2023年间与妻子结婚,怎料婚后不到2年,他便在外面发展婚外情,与女子小诗(化名)发展成情侣关系,还互传半裸照片、拍下裸身躺床的照片,气得妻子将2人告上法院。嘉义地院简易庭判2人须赔20万元,地院法官驳回2人的上诉,不得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阿宇2023年间与妻子结婚,怎料婚后不到2年的时间,就与在医院担任护理师的小诗发展出婚外情,2人不但互称宝贝,还会一同出游,发送「爱你」、「想你」等甜蜜文字,更是多次提及「榨干」、「榨干吃掉」等字眼。
此外,小诗还曾发送半裸的照片给阿宇,阿宇的手机里还留有接吻、裸身躺在床上依偎等照片,让阿宇的妻子身心大受打击,决定将2人告上法院,求偿50万元。
对此,阿宇则辩称,是跟妻子离婚以后,才跟小诗发展出感情,更是拿出离婚后2周的电影票票根佐证。不过台南地院法官勘验证据内容,发现2人曾在台铁某车站拍摄影片,且影片内容提及因地震影响火车行驶,该地震发生的时间则是在2人离婚前,因此不采信阿宇的说法。
台南地院简易庭经过审理后,判阿宇、小诗须赔偿20万元。2人对于判决感到不服,提出上诉,主张曾经签订协议书,要求阿宇的妻子删除对话纪录、不得提出民事求偿,因此该对话纪录不具证据能力。
不过,对于2人的说法,台南地院法官详细查阅后发现,所谓的协议书是阿宇与妻子之间的借贷、婚礼代垫、车辆贷款及协商如何离婚等事项进行磋商,并未针对侵害配偶权一事进行讨论,说法并不足采,最终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