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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魂缉凶】17岁槟榔西施惨遭剐刑焚尸 洒黑狗血阻报复 冤死狗魂领路缉凶 天天托梦破22年悬案

1998年12月9日下午4点,桃园平镇复旦路四段一处草丛,突然冒出熊熊大火,路过民众发现后,赶紧通报消防队,让人讶异的是,火势扑灭后,消防队员惊见一具被烧焦的短发女尸,腋下夹着一只黑狗,焦尸上还布满莫名的血渍。

警方获报前往现场处理,初步勘验,这具焦尸双手被反绑,现场飘散浓浓的汽油味,很明显是一宗杀人焚尸案。由于当年监视器并不普遍,在没有任何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案情陷入胶着。

死者被发现时,身穿豹纹上衣、皮质短裙、短筒马靴,手上带着一枚金戒指,由于她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加上面容烧焦,完全无法辨识身分,警方采集焦尸的检体进行DNA化验,初步研判死者是一名年轻女子,死亡时间大约2天。

为了确认死者身分,警方透过媒体公布死者的特征及衣物,期盼失踪人口的家属出面指认,但毫无所获,最后,警方将焦尸的检体封存,区公所则依规定在墓碑刻上“复旦路四段无名女尸”后,便将焦尸下葬在双连坡公墓。

案发后,警方公布焦尸的衣着,还有手上的戒指材质,希望家属出面指认。
当时案情陷入胶着,警方曾在现场竖立告示牌,吁请目击者提供线索。

一转眼20多年过去,2020年5月,警方接获一名男子报案,说他知道桃园平镇焦尸案的内幕,案情才露出曙光。

男子告诉警方,2001年,他在一次KTV的聚会中,听到一名女性友人“酒后吐真言”,坦承杀害了“樱花妹”林姓少女。男子表示,他也认识林姓少女,知道她曾经在桃园平镇的槟榔店工作,但是后来“消失很久”,不过,当时他认为这只是女性友人的醉话,所以没当一回事。

诡异的是,男子事后常常梦到林姓少女,梦里甚至出现少女在火团中的影像,原本他打算将此事告诉警方,但担心自己没有证据,有诬告的问题,所以一直没有付诸行动,但因少女出现在梦中的频率越来越高,男子这才决定报警处理,希望能够替少女申冤。

警方获报后,先对男子测谎,确定他不是胡说八道,决定重启调查,并且根据他提供的死者姓名,联系上20多年前曾通报协寻失踪爱女的苗栗老夫妻,夫妻俩也从服装、身形等特征,认定焦尸就是他们的女儿。

虽然如此,检警仍希望透过DNA比对,确认死者身分,无奈当年焦尸留下的检体,只能验出9组DNA序列,但20多年后,检警办案的门槛提高,必须有16组DNA列吻合,才算是可信证据。

仅17岁的“樱花妹”林姓少女,死前遭受无比痛苦的折磨。

为了让死者沉冤得雪,检警决定对少女的坟墓进行开挖,希望重新采集完整的检体,与苗栗老夫妻进行DNA比对。不过,历经20多年,双连坡公墓已成为一片乱葬岗,尽管有地方仕绅及殡葬业者的协助,但检警翻找数十具无名尸,仍未发现林姓少女的尸体。

碍于证据尚未完备,检察官迟迟无法发出拘捕令,但冥冥中似乎早有定数,警方后来靠着2份被遗忘的检体,突破困境。原来案发当时,刑事警察局怀疑死者可能被性侵,因此多采集了2份检体,但是因为命案太过久远,早已被遗忘,桃园警方挖不到尸体,只能够死马当活马医,试着联系当年协办的刑事局,结果终于找到检体、补足16组DNA序列。

经过比对,证实焦尸就是苗栗老夫妻的女儿,2020年7月,检警依照告发人提供的嫌犯姓名等资料,锁定了当时19岁的潘子鉴(现年46岁)、20岁的陈谕诗(现年47岁)、15岁的陈茹华(现年42岁)和18岁的吴昶弘(现年44岁)涉有重嫌,于是同步展开拘捕行动。

警方兵分多路,首先在台北逮捕陈谕诗,当年她是槟榔店老板娘,林姓少女就是在她的店里上班。看到大批警方上门,陈谕诗不知所以然,还反问警方:“你们想干嘛?”警方没多说,直接出示拘票,驱车将她载往焚尸现场。到了现场,警方只对陈谕诗说了一句:“22年了,让她回家吧!”陈谕诗当场愣住,并痛哭失声,成为这起杀人焚尸案的第一个破口。

另一名被警方逮捕的陈茹华,情况一模一样,警方把她带到焚尸现场时,只问了一句:“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陈茹华也当场呆住,最后是警方提醒她回神,她才坦承,自己确实是焚尸的共犯。之后,检警隔离侦讯、交叉比对,陆续突破潘子鉴、何女的心防,至于吴昶弘并不在国内,成为漏网之鱼。

杀害林女的槟榔店老板娘陈谕诗到案后坦承犯行。
干案时,潘子鉴才19岁,怎么那么狠对林女下得了毒手。

警方调查,槟榔店老板娘陈谕诗,因为怀疑17岁的林姓槟榔西施,偷窃槟榔店的现金,所以找来友人潘男、吴男及另一名陈女,决定给她一点教训,除了曾剪光她的头发,只要大家心情不好,就会出手殴打林女。

4人先对林夕进行了残忍殴打,在经过掌掴、踢踹、棒球棍重击以及尖刀刺伤后,她已经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反抗力气。后来,陈女等4人认为光是殴打还不够,这群恶魔掏出毛巾,活活勒死了伤痕累累的少女。事后,他们将尸体运送到复旦路的一处草丛,并在这里将3桶汽油泼向了尸体。

由于4人害怕林女的冤魂报仇,于是找上有“师公”背景的何女帮忙,何女根据民间习俗,建议他们将黑狗的血洒在尸体上,可防冤魂索命,4人于是杀了一只黑狗、将狗血装淋在林女的尸体上,狗尸夹在林女腋下,最后燃火。在熊熊烈火的燃烧下,美丽的少女化作一具焦尸。

台湾民俗专家廖大乙表示,有些人作法怕往生者索命,会用“铜针、黑狗血”,但需要施降,施降者将会得到凄惨下场“孤、夭、贫”,在现今社会已经很少立誓,因此不可能。

廖大乙进一步说明,这4名凶手以此方式想要避免死者索命,反而造成反效果,因为“狗属阳、猫属阴”,少女死后与忠义之犬埋在一起,案情后来露出曙光,几乎可以断言该只黑狗曾与少女相伴,才会在22年后,出现秘密证人,真相水落石出。

林姓死者的祖母是日本人,她从小跟着祖母在日本生活,11岁才回台湾,17岁时,从苗栗到桃园的槟榔摊工作,朋友都称呼她“樱花妹”。案发前3个月,死者的父亲曾接到女儿电话,说自己被朋友的女友殴打,头发还被剪光,要父亲给她2千元买假发,不料3个月后,林女就人间蒸发。

破案后,林女的父亲以为女儿在天之灵总算得以安息,但审判的结果却让他失望。

20多年来,死者的父亲始终把女儿的身分证放在皮夹中,尽管户政机关要他去注销,他却舍不得,如今案件侦破,以为女儿的在天之灵得以安息。然而,台湾法院在二审中以3名犯人在犯案时年纪尚轻、思想不够成熟为由,推翻了一审中2名主谋无期徒刑,一名从犯14年有期徒刑的判决。3名犯人均被从轻处理,每人仅被判处平均14年几个月的有期徒刑。

这个结果,显然不符合林爸爸对公道的诉求,他曾上诉法院判处犯人死刑,却被驳回。案件的第4名凶手吴昶弘尚在通缉中。对警方而言,只要这名凶手未被逮捕,就不能算真正意义的“结案”。但从被捕三名罪犯的结局来看,结不结案已经不重要了。即便吴昶弘落网,也不过坐几年牢而已,比起林女的香消玉殒,这压根算不得什么。留给公众的,唯有一声叹息。而留给受害者家属的,是永远无法抹去的悲痛与不甘……

台湾法院在二审中以3名犯人在犯案时年纪尚轻、思想不够成熟为由,推翻了一审的判决,3名犯人仅被判处平均14年几个月的有期徒刑。图为男子潘子鉴和陈谕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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