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有一对结婚已经将近30年的夫妻,老公邱男假日喜欢与朋友相约爬山,太太也很支持老公的兴趣,不料老公结识一名女山友,并与女山友日渐亲密,多次发生关系,还在车里发生性行为,正宫得知后愤而提告。
根据判决书指出,邱男与妻子于1993年结婚,婚后有2子1女,一家人家庭和睦、感情美满,平时邱男喜欢爬山,结识其中一名女山友,时常相约一起爬山,逐渐熟识,竟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多次前往汽车旅馆开房、更在某次攀爬百岳的途中,在桃园山路边的车里发生性行为。
法官查验两人LINE对话纪录,女山友称邱男为“亲”,还出现不少露骨对话“想昨天跟亲坏坏”、“好怀念去花莲的路上”、“前天和大前天我都有舒服”、“那晚亲特别有感觉”、“亲那晚也特别强”对此法官认定,上述对话足以证明,两人曾发生性行为。
另外,女山友还多次传送自己的私密照给邱男,在东窗事发后,还不断传送讯息安慰邱男“亲先不用多想”、“亲我真的好担心你”,就算邱男不读不回,还是持续传了一整晚的讯息,并表示“好爱你”、“我会等你”,对话中可知,女山友知道邱男是有妇之夫。
然而,正宫得知老公外遇之后,依然体谅老公对爬山的热爱,只希望两人不要再联络就好,不料老公不但不承认、也不沟通,还是继续与女山友爬山,导致正宫身心具疲,忍无可忍,向女山友求偿台币40万元。
法官审理后判决,正宫因为两人的不正当关系,精神上产生极大痛苦,甚至还罹患持续性忧郁症,认定正宫求偿金额合理,判处女山友赔偿正宫台币4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