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不起老婆怎么传递香火
老祖宗早就留下一个办法 让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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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创意不比现代人少,为了生存,他们能蹦出许许多多的点子。在古代,人们最看重的就是成家,是繁衍,只有靠繁衍一个家族才能生生不息,所以在古代,一个人是不是孝子,跟他能否担起繁衍后代的重任有关。但是在古代生产水平不高,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每天都求着老天爷赏口饭吃,稍有不测,发生什么天灾人祸,都有可能击垮一个脆弱的农村家庭,这样的生活境况别说娶妻了,就算娶了也养不起啊。然而为了生存,为了繁衍,有人就想出了租妻子的馊主意,这也实在是当时穷苦百姓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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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古代女人的地位低下得实在无法想像。女子出嫁前随父,是父母的私有产物,只能听从父母安排,出嫁后从夫,以夫为天,甚至丈夫有将其随意买卖的权利,妻子的地位都这么低下,妾更不必说。妾最常见的命运就是,被当作礼物送来送去,像一件物品一样被拿来易物,因为这个毫无人道的行为还发生过许多悲剧,一个烈女就因为不满自己被拿来换一头破马,竟上吊自杀了。可见不管在什么时代,都有抗争这个腐朽制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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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还将信将疑?下面就给大家展示一下证据,前文提到,对女子最常见的处置就是买卖,这是辽宁省档案馆保存着的一件卖身执照。

媒妁为抽取一点中介费,会联系买家和卖家,他们一开始被称作“冰人”,后来才被叫作“红娘”,需要媒妁在“卖身执照”下面签字画押,然后这份执照才算起效,被官府认可,女子无权决定自己被卖多少,被卖给什么人,甚至没有发言的权利,这毫无人权的境况使人唏嘘。还有一个大家可能比较陌生的制度,叫做“典妻制”。“典妻制”的官方叫法是“承典妻”,也是被官府所认可的,它主要服务于富农或者地主阶层,他们更看重家族的繁衍,也想要更多的女人来生孩子,有了这个制度,无疑又是给他们省了一大笔钱,承典妻可以不十年八年的租,她甚至可以只租一到两年,等孩子生出来以后就还回去。

承典婚是指丈夫将妻子租赁给别人,签字画押后,妻子就被带走,送到典夫身边,她为典夫生下一个孩子,等纸上的日期一到,就要被送回丈夫的身边。由此可见一斑,古代女子的地位是多么低下。听起来难以置信,简直不敢相信是真实发生的事,一般典夫都是因为娶的女子没有生育能力,再娶一个又消耗财力,无法负担。所以就想到了典妻的馊主意,这样一来的确是省了钱,但是有违伦常。一到二年为租,三到五年为典,女子在此期间生育的孩子还得看她有没有被租赁出去,古代女子就是因为这些制度,才一步步沦为生育的机器。对这个制度最早有记录的是在南北朝时期,那时叫“质妻”,也叫“雇妻”,简单地说,这也是买卖的一种,把自己的妻子卖出去换钱。而“雇夫”顾名思义,就是雇佣妻子的人,他把原丈夫的妻子领回家,等生完再把妻子还回来,在此期间会给原丈夫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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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期战乱,百姓流离失所,动荡不堪。生存已经出了问题,哪还顾得上伦常?这种现象到了宋朝,中国商品经济开始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结果这种陋习竟然再次盛行,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根据《资治通鉴》记载,熙宁七年,北宋闹旱灾和蝗灾,苏轼针对这件事写过一道奏折,说因为百姓欠苗,出于无奈,典雇妻女的有很多,希望朝廷能下发文书禁止这一陋习。如果已经被典雇的,雇主要按妻妾之礼迎之,承认她们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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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到了元朝,统治者破天荒制定了刑法,禁止“承典妻”,元世祖亲自废止,可见他对典妻制的深痛恶绝,也侧面说明了制度的腐朽与令人厌弃,连那会被汉人称作的“蛮夷”都不忍直视。可是到了明代,承典妻竟然死灰复燃,重新开始流传。清代也曾想下发文书禁止这个陋习,但是文书的法规写得十分模糊,让有些人更加肆无忌惮。这个困扰了中国几千年的陋习,终于在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得到了终止。

承典妻是古人想出的主意,为了繁衍后代,也为了节省开支。但这也是制度腐朽的一大证据,反映了古代女子毫无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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